“免打孔”单杠让健身者摔骨折,法院调解商家赔偿11万元
来源:紫牛新闻
2023-03-22 17:02:30

利用身体自重进行力量训练受到不少健身人士的青睐,单杠是不错的选择,如今市面上有一种单杠适合居家健身,若在家使用健身器材受伤,器材销售者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南京鼓楼法院审理一起“免打孔”单杠导致健身者摔伤的纠纷。

引体向上还是自由落体?

2021年3月,酷爱运动的王先生在网上看到一款“免打孔”单杠,商家称该单杠“稳如磐石,无需打孔,不伤墙面,居家健身好帮手”。王先生很是心动,当即下单购买。收货以后,王先生按产品说明将单杠固定在家中墙壁,用于下班后健身。一天,王先生在家中使用该单杠做引体向上时,单杠突然脱落,导致他坠落时膝盖着地重重磕到地板,经医院诊断为右膝髌骨折 、小腿深静脉血栓。王先生为此先后进行了两次手术,并静养在家3个月。

健身不成,反受伤。王先生认为商家销售时未提示“免打孔”单杠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自己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后商家与王先生联系,称只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王先生深觉不合理,将销售商某体育用品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2.3万元及惩罚性赔偿12.3万元。

经法院调解赔偿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某体育用品公司销售的“免打孔”单杠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事先未向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造成王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受伤,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王先生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公司 “明知涉案商品存在缺陷”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故其要求对方承担惩罚性赔偿证据不足,法院难以支持。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王先生与被告某体育用品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11万元,并当场履行。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是一起发生在居家健身领域的产品责任纠纷,调解结果既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亦符合 “和谐”“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典型性。面对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居家健身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但鉴于在家健身无专业人员指导,健身器材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健身产品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品牌,了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减少因产品选择不当而给身体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者要负起指导使用、风险提示的义务,切不可一键下单、一卖了之、一经售出、概不负责,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消费者,以种种理由“甩锅”。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尚贞华 高明明 余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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