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023-02-08 19:52:43

扬子晚报网2月8日讯(记者 刘梦雪)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要来了!记者2月8日从江苏省统计局获悉,江苏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切实做好江苏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此次普查对象和范围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江苏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夯实江苏统计基础,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江苏省政府将成立江苏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苏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校对 陶善工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