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化落实“扫码通行”: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将被追责
2022-05-23 10:26:00

5月23日上午10:00,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黄浦区副区长林竞君,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林伟斌,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朱俊伟,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消毒与感染控制科主任医师田靓介绍相关情况。

朱俊伟介绍:本市强化落实“扫码通行”疫情防控措施作一通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疫情防控管理,本市推广应用“场所码”、“数字哨兵”核验人员健康信息,具体措施如下:

一、市民出入有明确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共场所,须凭“随申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居民小区,须凭“随申码”绿码;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二、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时应当配合工作人员,主动扫“场所码”或出示“随申码”(实体身份证)刷“数字哨兵”进行核验。

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均应当部署“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场所码”“数字哨兵”的点位规划和布设,准确填报使用场所名称、地址等信息,不得将“场所码”“数字哨兵”布设在与填报地址不一致的场所。“场所码”应当张贴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同一场所点位可张贴多张。在人流密集、通行效率要求高的场所入口倡导部署“数字哨兵”,实现快速核验通过。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出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启动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四、无法扫码、亮码的市民可以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纸质离线“随申码”,由场所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用手机“随申办”移动端,扫描市民的纸质离线“随申码”,核验健康状态,并登记信息。健康状态无异常的,准予通行。

五、没有部署“场所码”或“数字哨兵”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等,不得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不得创建“无疫小区”。

六、对拒不执行“扫码通行”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场所或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场所码”“数字哨兵”设置、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导致信息收集不完整、不准确并影响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的,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按照“最小够用”原则,对使用“场所码”和“数字哨兵”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调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朱俊伟说,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动态调整。之前发布的关于“场所码”和“数字哨兵”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通告和实施指南相关内容可以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微信公众号、“随申办”微信公众号,“随申办”支付宝生活号查阅,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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