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苏少杰 丘婷
很多人以为喝酒后只要不驾驶机动车,开两轮电动车不会有问题,钟某某便是其中一人。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钟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26日晚,钟某某骑电动车去和朋友们吃夜宵,想着自己是骑电动车过来的,喝点小酒不会有事,便小酌了几杯。聚会结束后,钟某某骑电动车行驶至港北区中山路与新华路交叉路段时,被在此设卡检查的执勤交警查获。经查,案发时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145.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骑“电动车”也算醉驾?这还真不是冤枉他。钟某某当晚所驾驶的是大蓝牌电动车,该车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同样属于酒后驾驶,要按照饮(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来处罚。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能酒后驾驶,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违法犯罪,只怕追悔莫及。
法条小贴士:
法律是否有规定非机动车不能酒驾?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之第三项:不得醉酒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