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6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正方中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两轮摩托车撞上路边的专项作业车,事故中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派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民警在现场了解得知,事发时,一辆小型货车正常行驶在正方中路上,当行至到正方中路中段时,因光线不好,靠近才发现路边违停着一辆专项作业车。为避免撞车,小型货车司机急打方向躲避前方作业车。不幸的是,小型货车后方,郭某驾驶着两轮摩托车,因跟车太近,等货车避险后,他却无法将车及时刹住,一头撞上了前面的专项作业车。因惯性郭某摔下车受伤,后由120救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在后期取证中,民警发现郭某为无证驾驶。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及监控记录,还原了该起事故的真相。据介绍,张某驾驶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违停在正方中路五十五所路段机动车道时,遇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因专项作业车司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而当事人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民警判定当事人张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郭某负同等责任。此外,郭某因无证驾驶,现正在处理中。
民警提醒司机朋友们,开车在路上一定要保持警惕,注意力集中,保持安全车距,使自己遇突发情况时能够拥有充足的距离进行刹车。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校对 盛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