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打赏女主播,男子连续推自行车夜盗
来源:紫牛新闻
2021-12-25 12:44:19

扬子晚报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王昱淇 记者 万凌云) 如今网络直播异常火爆,如果想要对主播表达自己的喜爱,购买虚拟物品,并“打赏”给女主播,成为了最简单的互动方式。但是有人为了打赏主播,做起了违法的事儿来。25日,记者从扬中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城东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查获


警方介绍,12月17日,城东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受害人韩某报案,称这两日他经营的金属厂门前,有多个压制铜饼半成品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调查走访取证等工作,19日凌晨5点,将再次试图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于12月1日至12月19日之间,不仅在韩某的金属厂实施过盗窃,还流窜于扬中市多个拆迁工地与废品收购站,实施偷窃。奇葩的是,他每次盗窃都是推一辆自行车来去。他自知自己行为犯法且易引人注目,就多次选择凌晨5点左右作案。并且,他为了“安全”,徒步推行自行车1小时,到远离扬中市区的多个废品收购站售出。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据张某供述,他偷盗倒卖后所得钱款,大多消费在某平台直播,送礼物给女主播。

目前,张某因多次实施盗窃涉嫌盗窃罪,已被扬中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部分被盗财物已被警方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校对 盛媛媛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