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三批集中供地:26宗地吸引41家房企,国企竞得11宗
2021-12-02 12:40:58

据福建省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消息,12月1日,福州市第三批集中供地出让首日,共拍卖26宗地块,总出让面积约889亩(约59.27万平方米),总起始价为154.23亿元。最终1宗流拍,合计成交金额为143.13亿元;据福州晚报消息,另外25宗土地吸引了41家企业报名竞买,成交总金额为143亿元,总出让面积848亩(约56.53万平方米)。

澎湃新闻注意到,竞拍前一天(11月30日),福州市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的补充公告称,因出让方案优化,决定取消10宗用地的出让活动。

以此推算,福州市第三批集中供地原本计划推出的43宗地块,改为33宗,合计出让面积为94.9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达约202.31万平方米,起始价为214.12亿元。

第三方研究机构明源地产表示,除了传统的住宅、商业、商务(含酒店、办公)、工业、体育、停车场地块外,还罕见出现殡葬用地。这也是该类型用地首次进入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市场。

首次启用“竞首期付款比例方式”出让方式

福州此次供地,在延续第二批集中供地“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的基础上,创新使用“竞首期付款比例方式”的出让方式。

“限地价、摇号”是指,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部分地块则进一步进行限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按照溢价率15%设置最高限制价格,当竞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时,按照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2021拍-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2021滨拍-7号、8号地块均采用该种方式。

首日出让的17宗涉宅用地中,10宗底价成交、5宗地块达到最高限价后摇号;另外两宗地采取“竞首付款比例”,编号为20201-60的地块以首付款比例100%成交;编号为2021-61的地块被底价竞得。

“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是指,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首期付款比例,以最高限制价格时的50%比例(含竞买保证金)起拍,竞拍增幅为5%,竞拍上限为100%。首期付款比例达到100%时,摇号确定竞得人。

2021-60号地块是位于台江区望龙路北侧的中央商务区B-12地块,占地面积21333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4799平方米,起拍价为12亿元,地块最高限价13.8亿元,销售指导均价4.2万元/平方米。最终,该地块由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摇号竞得,总价为13.8亿元,楼板价为3.08万元/平方米,溢价率15%。

编号为2021-61的仓山区建新南路与横屿路交叉口西南角,奥体中心西侧规划地块,由福州兆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26亿元的底价竞得。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规划出让面积21512平方米。

溢价率最高15%

出让文件显示,福州市第三批集中供地住宅地块溢价率均不超过15%,同时明确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坚持“房地联动”机制,引导市场预期。

同时,本批次地块仍将继续核验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对住宅用地进行购地资金审查。出让文件显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结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明源地产分析称,今年年初全国22城市实施集中供地政策后,当时对市场有个预判,受各大城市拍地时间比较难“错峰”、资金周转难的影响,大型房企会更倾向于在热门城市拿地,中小型房企也会有很多机会“捡漏”。

明源地产称,本次成功出让的25宗地块中,国央企占11席,成交总金额达105.44亿元,占总成交金额的74%。不难看出国央企还是此次福州土拍的拿地主力。第三次土拍临近年底,各大房企对于拿地都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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