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动物邻居”共享城市,我们准备好了吗?
2021-06-20 22:05:38



夜幕降临,句容市秀林家庭农场主杨德亮的百亩桃园里,几名“不速之客”用鼻子四处嗅探,寻找气味最香、口感最好的桃子——他们是从附近山林里循着桃香味而来的野猪一家。眼下正是桃子丰收的季节,在桃园里美美地饱餐一顿后,野猪一家大摇大摆地离开,只留下满地的破损果袋、桃皮和脚印。

近期,从城市中心到城市郊区、乃至城市与荒野交界的边缘,类似野生动物“出位”的消息屡屡见诸报端。杭州金钱豹出逃,云南亚洲象一路向北,南京野猪闯入高校、居民楼……这些新闻热点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消遣,也将“城市野生动物管理”这个话题推到了人们面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与人类活动正日益重叠。这既拉近了我们与大自然的距离,也给我们带来新课题:我们该如何与这些“动物邻居”友好相处?我们的城市又是否需要为它们做出一些改变?

水泥森林的“动物邻居”

鼠标以每秒三四次的频率“滴答滴答”作响,红外相机拍摄的照片快速闪过电脑……6月16日,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所,记者还未瞥见照片概况,该所研究实习员王玄已经敏锐地发现了一只几乎和树干同色的野猪,并迅速把它的体貌特征、活动规律记录下来。每天,每名研究人员都要处理上千张红外相机拍下的照片。

在江苏,一场关于“动物邻居”的监测已经持续了10年。早在2011年,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就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工作。2015年底至今年6月,该研究院在全省陆续“布下”280余台红外相机,监测野生动物的出没轨迹。

这些被称为“秘境之眼”的红外相机,意外揭开了城市的另一面:在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之外,还隐藏着一个更有趣更丰富的群体——“动物邻居”。白天,他们藏身于城市的角落、楼道的缝隙中;当夜幕降临,写字楼的灯火熄灭,他们开始三五成群地出来活动、觅食……

“秘境之眼”的镜头下,不仅有凑到跟前好奇张望的獐、小麂,灌木丛中专心觅食的黄鼠狼,放松打滚洗泥浴的野猪一家,还有更多令人振奋的新发现。最近,研究组在南京监测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白鹇。南京是江苏第二个发现白鹇的地方,2016年研究组在宜溧山区首次发现白鹇。“‘新客人’还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白颈长尾雉,它们的到来,传递出江苏生态环境正在改善的信号。”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丁晶晶兴奋地说。

在南京,这样的“秘境之眼”共有142台,从2019年7月到2020年10月间,它们共“捕捉”到47种野生动物的身影,其中包括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和13种江苏省重点保护物种。

“根据红外相机的监测,南京的野猪数量确实有所增长,几乎可以说是南京城的‘新市民’。”丁晶晶说,除秦淮、建邺和鼓楼外,研究组在南京其它8个区布设的“秘境之眼”均拍摄到野猪,尤其是在浦口、江宁、溧水以及紫金山附近,野猪出没的频率较高。

野生动物为什么会大量出现在城市?是原有生存空间被挤压?抑或城市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背后原因恐不能一言以蔽。

今年是丁晶晶从事野生动物研究的第18个年头。“父亲一辈子都在保护麋鹿,让我从小就对野生动物有种亲近感。”每次进行生物多样性研究,往往需要在野外恶劣环境中连续生活五六天,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但保护野生动物的那份成就感,是什么都替代不了的”。

据她观察,近年来城市生态的显著变化,且不说城市绿地、公园的面积增加,许多社区也植被茂盛、池塘充盈,给了松鼠、貉等野生动物成为“市民”的可能。

与此同时,相较于野生动物“闯入”城市,丁晶晶更愿意换一个说法:人们在“搬近”野生动物。“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高楼大厦建到了野生动物的‘家门口’,人类也在不断挤占这些‘原住民’的家园。”

城市,于人,于动物,都是“居不易”。

丁晶晶说,城市中的动物以它们不算太快的适应速度,在城市中的绿地、河道、林地、湿地公园默默演进,甚至利用城市中的角落和缝隙繁衍生息。比如,为了“进城”,貉做了一些生物学上的适应性调整——攻击性降低,学会从城市中找现成食物,饮食习惯较以往也更杂。“它们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一样,都在努力从城市中寻找自己的一席之地。”

“幸福的烦恼”

野生动物与人的“亲近”,总不免一次又一次地“不打不相识”。

在南京,野猪冲进小区、学校、高速公路的情况不时发生,甚至有网友戏称:“在南京,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野猪去不了。”近两年,南京警方几乎每月都会接到数十起关于野猪的报警电话。

如果说这些只是小摩擦,那么,盐城市大丰区鱼塘养殖户纪某和野生动物的矛盾已经激化到要“对簿公堂”。

纪某在起诉书中称,自己承包的1500亩鱼塘,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间,遭到南下过冬的白鹭、鸬鹚大量捕食。他将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告上法院,索要上千万元的补偿。

然而,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审理起来并不容易。

“农田、林木的损害,一测量面积就能得知,相比之下,鱼塘养殖户下了多少苗、野鸟吃了多少鱼、价值几许,很难核实和计算。”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说。

此外,按照什么标准去补偿,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均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补偿主体是当地人民政府。但按照多少比例补偿,两部法律均未提及。其中前者还写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这意味着,各地要因地制宜自行探索。

事实上,早在2019年,大丰区就专门制定《对野放麋鹿影响农作物资金补偿的建议》,其中明确,在测算损失数额后,按照“3:4:3”的比例,由种植养殖户自己承担30%,承包土地的所有者承担40%,剩下的30%则从当地政府的生态专项补偿资金里出。

制度的出台,源于现实的迫切需求。在拥有湿地珍禽和麋鹿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大丰区,野生动物保护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也更早遭遇“幸福的烦恼”——野生动物越来越多,而随之而来的人兽冲突也日益频繁。

(孙华金/摄)

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副主任沈华告诉记者,目前保护区的麋鹿总数达6119头,国家一二级保护鸟类也由之前的41种增至58种。但烦恼也随之而来。“尤其到了冬季,保护区内野草变少,不少麋鹿会跑到毗邻地区的农田里吃小麦和油菜。”沈华透露,2018年,麋鹿损坏的农作物面积达868.5亩,而到了2019年,这一数字激增到5982亩,评估下来的经济损失高达122万元。

为了减少麋鹿的“破坏”行为,保护区想了不少办法。比如,扩大饲料投喂范围,增加投喂量,尽量让麋鹿在保护区内就能吃饱,在农田周围加装铁丝网和尼龙网。沈华发现,一些麋鹿看到网会“识趣”地退回去,但也不乏一些好奇心强的雄性麋鹿用角去顶,最后被网缠住。

遭遇类似烦恼的,还有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去年该保护区花了100多万元把毗邻保护区的2300亩农场返租回来,通过种植水稻、野菜,建设鱼塘等方式,为动物拓展食物来源。在该保护区管理处资源管理与保护科科长李春荣看来,此类措施只是权宜之计,野生动物和人类社会的“相遇”势必会不断增多,算好生态账、经济账的紧迫性正不断凸显。

他举了一个例子,如今保护区毗邻地区的鱼塘大都采用精细化养殖,虽然产量可观,但较多的人为干预以及投放的饲料、消毒药等,会对土壤、水等生态环境要素带来影响。但如果采用粗放式养殖,让鱼完全依靠大自然生长,生态友好度上去了,经济效益势必会下降。“如何平衡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保护区和地方政府来说都是不小的难题。”

保护好也要相处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区的“烦恼”,也将会成为城市管理者面临的新挑战——人们不仅要保护好野生动物,也要找到一种和它们更好相处的方式。

李春荣欣喜地发现,近几年,人们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就在几天前,他和当地派出所接到求助,有人发现一只东方白鹳掉落地上,无法起飞,赶到现场时他看到,十几个当地村民守在那里,大家把东方白鹳围在中间,没人伸手去惊扰它。“过去,保护区要经常处理人为投毒药鸟事件,投毒者往往看中鸟儿背后的暴利,现在大家遇到受伤的珍稀鸟类,都会主动联系相关部门。”

但好心有时也会办坏事。去年,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收容救护中心共照顾了900余只野生动物,覆盖林雕、凤头鹰、红隼、刺猬等近10种物种,它们主要由警方和市民发现后送来。该救护中心技术主管陈月龙告诉记者,曾有热心市民捡到一只猫头鹰,直接装进鸟笼子送到救护中心。实际上,猫头鹰最惧光,受外部环境刺激,它会拼命尝试逃跑。挣扎过程中,鸟笼的网格对它的腿部和翅膀都会造成伤害。“要想和野生动物相处好,首先要做的就是增加对‘动物邻居’的了解。”

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居民财产损失,也应建立起成熟有效的补偿和救助机制。陈迎建议,像盐城这样的自然保护区和农田并存且矛盾冲突较多的地区,可以先行探索一套共生体系,从完善设备、建立机制等方面入手,围绕怎样对野生动物进行日常监控、怎样在动物破坏农田时及时取证便于后期定损、怎样对其有效合理驱赶等重要问题,给出解决方案,为其它地区提供示范和借鉴。

(吕士成/摄)

采访中,很多专家还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规划。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四所助理城乡规划师李想认为,野生动物“进城”寻找栖息地,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新要求。“城市规划应该将野生动物作为城市的一份子来考虑,为它们预留下足够的生存空间。”比如,在农业空间中,适当保留一些更自然、更少人为干预的板块,严禁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在城市里,尽可能增加公园和绿地,并在两者之间用生态廊道来串联。“就像提前设计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一样,生态廊道可以说是‘野生动物专属通道’,它能为野生动物在城市中自由自在穿梭铺平道路,也可以从前端减少人类与野生动物在城市相遇、直接冲突的机会。”

李想说,目前大多数的城市景观设计,往往只考虑景观效果,忽略生态效果。“如果真正站在‘动物邻居’的角度去规划设计,而不是仅以人类为中心,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

比如,青蛙虽属于两栖动物,但毕竟不是鱼,面对宽阔或深度过大的沟渠,青蛙也会“犯难”。考虑到青蛙的“难处”,上海市松江新浜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专门为青蛙打造专属道路,在田间湿地一侧建造青蛙跳板、下凹式通道以及生态踏脚石,让青蛙可以自由自在地在田间湿地、农田间跳跃。

再比如,深圳湾是候鸟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的重要通廊,候鸟活动的高峰时段为夜间22:00~23:00。为了降低城市灯光对候鸟迁徙的影响,深圳宁愿为候鸟放慢脚步,在候鸟迁飞季调低建筑顶冠、立面的景观照明亮度,并提前1小时关闭景观照明。

从事丹顶鹤保护近40年,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鸟类研究中心主任吕士成认为,真正的动物保护从来不只是保护动物,也是通过协调改善动物栖息地的人们的实际生活,让人和动物实现真正的和平共处。他清楚地记得,保护区成立没多久,临近村落的一个村支书就向他抱怨,对丹顶鹤“又爱又恨”——爱的是丹顶鹤的美丽身姿;恨的则是因为紧挨着保护区,他们村不得不放弃一些能带来高收益的项目。

“要和野生动物相处好,必须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两者本身所固有的能够相协调和促进的一面,使矛盾转化为互利共存的新型关系。”让他高兴的是,在我国不少地方,人与动物共生共赢已经从口号变为现实。比如,陕西洋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的栖息地之一,为了守护好这一珍禽,政府明确要求保护区附近农田严禁施农药化肥,农产品产量一度下降。但因为有了朱鹮的“把关”,洋县的有机农产品逐渐成了备受市场追捧的“香饽饽”,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1年至少翻了一番。“良好的生物多样性,也会是城市生态文明的一张闪亮名片,而探寻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们还在路上。”

撰稿 新华日报记者 刘春 董翔 顾敏

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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