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条经验写入生态环境法典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09 14:25:00
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记者获悉,江苏是全国最早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省份之一,十多年来积极探索实践,三条司法实践经验被写入法典草案。
第一条经验是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江苏是全国最早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省份之一,早在2008年,无锡中院就设立了全国首个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2019年,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环境资源法庭,跨区划集中管辖的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正式启动运行,经验被全国推广。
第二条经验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法典草案明确国家完善这两项制度。全国首例由政府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就发生在江苏。同时,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时间最早、案件最多,可以说是一马当先。据悉,江苏法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数量最多的年份达到160多件,在全国实践最多,形成了一批非常成熟的做法,并提供了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有9件案例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在办理同类案件时都以此作为参照。
第三条经验是形成合力。过去,生态环保涉及的部门很多,以长江流域为例,涉及交通、海事、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行政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法典草案中要求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协同配合。而江苏很早就开始对此进行探索实践,对长江十年禁渔、整治非法采砂等,多部门协同实施专项行动,大家一起谋划,统一执法标准,统一行动步骤,形成打击合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国重视绿色发展,有生态环境法典做支撑,这对我国更好地树立在国际上的大国形象、负责任的形象,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武器法律。法典对于法院的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做了很好的总结,把司法探索上升为法律规范,意义重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