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总监降职为前台但待遇不变,公司被判赔26万!法院:调岗带有侮辱性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5-28 20:50:00
总监被降职为前台,虽然待遇不变,但这样的调岗合法吗?打官司谁会赢?今天(28日),上海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申工社”发布了一则普法报道,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用人单位可随意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吗?遇到类似的情况,又该怎么去应对?
报道中称,陈某某2006年12月14日入职某公司,担任信息管理中心总监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薪为20205元。2019年6月,公司将陈某某职务从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陈某某认为,公司调岗的真实原因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能协商一致,所以公司故意给他“穿小鞋”,将其调至8楼前台工作,取消了打印机使用权限,搬走其办公电脑,以其事实行为拒绝提供劳动条件。
公司认为,这是公司正常用工行为,陈某某工作绩效考核成绩较差,公司出于优化调整需要曾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他调往8楼前台,是出于工作便利的需要,陈某某已不在9楼办公,取消其9楼打印机权限是基于8楼也有打印机考虑,且其被调往8楼前台工作后,有抵触情绪,公司出于担忧陈某某存在泄密的可能,故将他的办公电脑搬走,在8楼重新安排了新的电脑供其使用。OA系统仍是供其使用的,亦能正常考勤,故不存在剥夺其劳动条件的事实。
随后,陈某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27930元。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陈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认为用人单位调岗的目的必须是正当的,不得带有侮辱性。而该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支付陈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
这一则普法报道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用人单位可随意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吗?遇到类似的情况,又该怎么去应对?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未征得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在判断是否具有合理性时,主要从调岗调薪的必要性、目的正当性、以及有无侮辱性、惩罚性等方面考量。
此外,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调薪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说明调岗调薪的理由,拿出调岗具有必要性和目的正当的依据。对于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调岗,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那么,哪些情形的调岗,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呢?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介绍,主要情形包括:违法调岗导致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单方调岗未协商一致或调岗缺乏合理性,如侮辱性、惩罚性调岗或显著降低劳动条件等,员工可以“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因调岗违法解雇员工,公司以员工拒绝调岗为由解除合同,如果无法证明调岗合法,则构成违法解除,公司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