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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害人家属遭网暴事件最新进展:名誉权案件因被告反诉延期开庭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14 07:42:00

此前,四川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的被害人家属王女士遭遇网络暴力一事,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近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王女士处获悉,原定10月12日下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的三起名誉权纠纷案,因其中两名被告临近开庭提出反诉而延期。

王女士表示,她在社交媒体群聊里遭遇大量网友网暴,那个群名叫“紫雅妈妈撒谎群”,此次她起诉侵犯名誉权纠纷案的两名被告,一名是上述群聊的群主,另一名是群聊的管理员,“他们俩在10月9日向法院提起反诉,就因为之前我向媒体提供了他们被处罚的材料。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秉公处理。”

据本报此前报道,去年12月20日,“女子家门口遇害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被告人梁某滢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1月13日,王女士向当地检察院提交的抗诉申请被驳回。后续王女士接到法院通知,该案被告人梁某滢提起上诉。6月17日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王女士表示,她和逝去的女儿在案件一审判决之后遭遇了网络暴力,有部分网民在社交媒体上,专门建了一个针对她的网络群聊,起名为“紫雅妈妈撒谎群”,据群聊记录显示,这个有着160人左右的网络群聊里,充斥了对王女士及其女儿的污言秽语。她此前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案件被受理立案,目前已有3名参与网暴的网民被警方行政处罚。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前受到处罚最严重的网民,因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被警方行政拘留9日。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自述,自2026年1月以来其通过短视频平台的一个聊天群,在群内发布侮辱性言论,对被侵害人王某等人进行公然侮辱。事发后王某某主动发布信息减轻消除违法后果。现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女士表示,上述被处罚的王某某,在此前专门建立“紫雅妈妈撒谎群”经常辱骂她,“我认为这个处罚其实相较于前几个处罚过轻,后续还会对王某某提起民事诉讼。”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