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离婚4次均被驳回,17岁长子还写信给法官以死相劝,第5次起诉离婚目前已开庭未宣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9-20 18:56:00
近日,山东沂水县女子曹女士反映称,其丈夫家暴、出轨,她向法院先后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查看四次离婚判决书显示,法院对曹女士指控的男方家暴、出轨未作出认定,前两次法院认为两人从小认识有和好可能。第四次离婚判决显示,两人的17岁婚生长子不愿父母离婚,向承办法官写信以死相劝。记者获悉,曹女士第5次起诉离婚已于日前开庭,未当庭宣判。
据法院在2023年8月出具的曹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夫妻二人自幼相识,婚后育有两子。现因琐事发生纠纷,感情受到一定影响但并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2024年6月的第二次离婚判决书中,曹女士向法院指控,其丈夫有严重的家暴行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还以暴力手段联合外人将次子抢走,不让其正常探望亲近孩子。男方称其不存在严重家暴行为,没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最终法院以与第一次相类似的理由未予判离。
后曹女士第三次起诉离婚,因相隔不满半年直接被法院驳回。2025年6月沂水县法院出具了曹女士第四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其中显示,曹女士除了向法院继续指控男方家暴外,还起诉称男方疑似有婚外情多年,分居期间男方带人强行在女方探视长子时将本由女方照料年幼的次子抢走,给女方和孩子心理带来极大的伤害。
据2025年6月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男方自2023年10月带走次子后,曹女士长期未见到次子,这侵害了其对次子的监护权,且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裁定男方立即停止侵害曹女士对婚生次子的监护权。
离婚判决书还表示,二人长子小桑(化名)即将步入高三学习、面临高考,2025年4月,小桑给承办人邮寄手写书信陈述称,因为父母离婚事件导致学习受影响,弟弟尚且年幼需要父母的共同关爱,父母之间的争执是因为琐事,明确表示如果父母离婚,自己就会跳楼,“就是死了也不会同意这场离婚!”
2025年6月,承办法官与小桑进行谈心谈话,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和疏导工作,但小桑仍表示如果父母离婚,就会家破人亡,立马实施跳楼的行为,并表示等他明年高考结束了会自己做父母工作、父亲没有动手打过母亲等。
法院认为,婚生长子小桑正处青春期,出现的极端情绪反应和即将面临的重大人生考验——高考,是本案特殊的重大新情况,该情形已超越夫妻的一般矛盾,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核心发展利益,若此时强行判决离婚,家庭结构解体,极有可能对小桑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性后果,严重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综合权衡婚姻自由原则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后,对曹女士离婚的请求不予支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曹女士第五次起诉离婚已于9月18日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目前女方控诉的男方家暴、出轨、转移财产等情节,法院尚未作出认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