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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自家车“共享”一副牌照,只为免费进出小区停车场!省钱吗?被查一次性记12分、罚款3500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06 19:15:00

扬子晚报网6月6日讯(记者 郭一鹏) 车牌+车=人+身份证,即使自己名下或是自家有两辆车也不得随意调换车辆号牌,因为伪造、变造、套用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不,为了能免费进出小区停车场,自家车“共享”一副牌照,这能省钱吗?来看看答案,驾驶证记12分、罚款3500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贵州交警近日刚刚公布了一起查处案例,6月1日,安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西秀区运输路南方大厦旁,有两辆车挂着同一副号牌——浙F88***。交警迅速到场核查,并调取监控溯源取证。经查,当事人刘某所驾车辆为目前仍使用临时号牌,未办理正式牌照。涉案号牌“浙F88N**”原为其妻子名下车辆所有,此前曾办理号牌遗失补办业务,已领取新牌。后旧牌意外找回,本应按规定销毁或上交,但当事人却打起了“小算盘”。当事人刘某坦言,由于自家小区不能识别临时车牌,自己心存侥幸,为了方便进出小区停车场,就将遗留的旧号牌私自安装至自己的临牌车辆上使用。没想到,两车同号并停一处,被群众一眼识破并举报。最终,刘某付出的代价是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3500元。

图片来自于“贵州交警”

记者采访获悉,这样的事并非个例,无锡梁溪交警此前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男子将车停在惠巷路路边换车牌。交警立即核查嫌疑车辆信息,并找到了驾驶人廖某某。据廖某某交代:苏B7**J6、苏B0**62是他本人持有的两辆车的车牌。因为苏B7**J6号牌在停车场登记过,属于年租车不需要缴纳停车费,而苏B0**62号牌被停车场拉入了黑名单,进不了停车场,所以他“自作聪明”用盖号牌的方式进出停车场。随后,交警依法对其套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而在徐州,云龙大队交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两辆品牌不同的车辆挂着同一副车牌在道路上行驶,存在套牌嫌疑。民警开始分别对这两辆车展开调查,通过持续跟进行车轨迹,很快将其查获。驾驶人表示,两辆车都是自己家的,为了方便进小区免停车费就自作聪明把一辆车补领过的车牌挂在另一辆车上,“共享”一个车号牌。最终,民警对此作出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收缴相关号牌。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