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男子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案一审再开庭,律师称被赠房产的“儿子”仍拒做亲子鉴定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27 20:02:00

山东淄博男子在离婚后发现儿子并非亲生,与之相关的多起民事纠纷案件在此前持续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其中一起民事案件为当事男子姜先生起诉要求讨回离婚时赠予“大儿子”的两处房产,并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5月27日下午,该案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审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该案案由为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庭审结束后,姜先生告诉记者,法院未当庭宣判。

姜先生表示,此次开庭他的“大儿子”姜某、前妻和堂嫂的代理律师来到了庭审现场。“前妻仍旧是没有出庭,其实我本不想‘大儿子’来到法庭参与这个事的,但他还是来了。”

姜先生此前接受采访

姜先生的代理律师闻红艳称,此次开庭法官仍在庭上询问姜先生的“大儿子”姜某“要不要重新去做亲子鉴定”,“但是他都拒绝了,不仅如此,他还在庭上对姜先生进行人身攻击。即使他拒绝了,但姜先生此前从他牙刷上提取到DNA做的亲子鉴定,已被法院认可,即便姜某再怎么抵触也无济于事。”谈到“大儿子”姜某的行为,姜先生认为,他此次起诉要将此前赠予“大儿子”的房产讨回的行为,使得姜某拿不到房子产生了怨气,“我对他非常失望,现在只想和他们全部划清界限,断绝所有往来!”

闻红艳律师介绍,在此次庭审中,他们提交了新的证据,被告方也提供了大约9份证据,“庭审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最终休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后法官会进行综合评议,看是否需要再进行一次开庭或者是后续直接进行宣判。对于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律师均表示不予认可。”

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取到的该案起诉状显示,姜先生请求依法撤销其与被告李某2023年5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二条财产分割问题第2、3项将“桓台县的房产一套”“桓台县小产权房一套”赠与第三人姜某单独所有的条款,并对桓台县价值约90万元的房产依法予以分割。

请求撤销姜先生与李某2023年5月9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四条子女抚养问题中有关第三人姜某抚养费用的条款。请求判决李某返还原告姜先生因抚养姜某、小姜而产生的抚育费用3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鉴定费2800元。请求判决李某返还双方2023年5月9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二条财产分割问题第1项中的全部款项30万元。

本报此前曾报道该事件中的另一起民事纠纷,当事男子姜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去年5月他的堂嫂起诉他的堂哥和他的前妻,称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表示姜先生此前与前妻购买的房子实则是堂哥用婚内财产为姜先生前妻购置,最后法院将该房子以调解的方式判给了堂嫂。姜先生得知此事后,坚持认为房子是由自己和前妻出资购买,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于去年9月11日上午在桓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被告方姜先生的堂哥、堂嫂和前妻均未出席庭审。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