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楼盘宣传攀附金鹰世界地标商誉被判赔11万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24 14:59:00
楼盘宣传应合理进行实景展示,避免利用地标建筑误导公众。4月24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秦淮法院2025年审理一起地标性建筑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明确了此类案件裁判规则。
金某公司旗下金鹰世界三塔连体大厦是南京标志性建筑,造型独特,与其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某有限公司在其楼盘宣传视频中,长时间使用该建筑实景画面,并将自有“金某序”楼盘标识叠加在该建筑外观上,意图攀附地标商誉。金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金鹰世界建筑外观具有独特性与高知名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被告作为同业经营者,主观上具有攀附故意,客观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项目主体及合作关系产生混淆误认,属于混淆性不正当竞争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万元。
【典型意义】
法院将城市地标建筑外观认定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填补了地标性建筑知识产权保护的裁判规则空白。裁判明确区分合理实景展示与攀附性商业使用,清晰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边界,有力规制了房地产等行业借助知名地标误导公众的不当宣传行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吉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