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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殡仪馆招门卫要求24小时在岗?人社局:招聘未报备,已下发核查函要求进行书面说明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18 18:13:00


近日,山西长治市长子县殡葬服务中心发布一则招聘公告,招聘合同制后勤及太平间门卫,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岗位工作内容是全天24小时坚守殡仪馆、公墓出入口,负责询问和登记进入人员身份,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引导办理业务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制止不文明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岗位基本待遇是3300元一个月,绩效200元一个月,按照年度发放。招聘要求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闭卷,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该招聘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觉得太卷了。

7月18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招聘未向他们报备,今天(18日)已下发核查函,要求下周一上交一份关于此次招聘的书面说明。

“我们也是从新闻媒体上看到了这份招聘公告,然后联系了民政部门,并第一时间给招聘方下发了核查函,要求他们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该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24小时坚守岗位是大家关注的点,人社局也进行了询问,得到的口头解释是,这其实是轮岗的一个制度,并不是说只有一个人24小时连续值班。该工作人员说,按照招聘方的说法,一共有八到九名门卫,然后进行轮流值班。“需要强调一下,目前得到的仅仅是对方一个口头解释,如果真的是轮流值班,那这个招聘公告表述不准确,所以我们发函要求他们对工作时间,特别是24小时坚守这个规定进行详细说明,像是否实行轮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排等等。”

“公告还有一个要求是30周岁以下,对于这个年龄限制的合理性及法律依据是不是存在,也要求他们予以说明。”该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岗位能不能这样去限定,要看民政部门或者殡葬行业有没有这样的要求,这一块也需要他们进行相关的说明。

该工作人员表示,给了他们三天时间,然后提交一份书面的解释。“除此之外,我们也对第三方招聘公司进行核查,只要是看有没有许可证,有没有权利发这个东西,再就是委托招聘协议的具体内容,明确招聘过程中的权责划分等等。”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他们在初步的核查中还发现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像工资待遇3300元一个月,交完社保之后会不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招聘门卫需不需要笔试考核,这个笔试内容是不是符合岗位的性质?“这些问题我们都会进行进一步关注,如果存在问题,一定会进行处理。”

律师解读:该招聘公告涉嫌就业歧视、侵犯员工休息权

7月18日,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人社局最新的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如果单从这一则招聘公告上看,在年龄限制、工时、工资发放、委托招聘等多方面,均可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 30 岁以下年龄限制,涉嫌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保障平等就业权,无合理理由限制年龄,构成对 30 岁以上劳动者的歧视。

二、“全天 24 小时坚守”,涉嫌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每日工作不超 8 小时,第三十八条要求每周至少休息 1 日。即便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每日一般不超 1 小时,特殊情况保障健康情况下不超 3 小时,月累计不超 36 小时。如果该岗位不轮班,单日工时远超法定上限,既违反工时规定,也突破加班时长限制,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

同时,加班需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平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 150% 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200%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 300%工资。如果超时工作却不按标准支付加班费,同样违法。

三、绩效年度发放,存在瑕疵。《劳动法》第五十条要求工资按月支付。如果200 元绩效属工资组成,年度发放违反规定。即便算奖金,未明确约定也易产生纠纷。

四、委托招聘,不能免责。依《民法典》委托合同规定,殡葬服务中心作为委托人,需监督第三方招聘的合法性,不能以 “不清楚” 为由免责。招聘如果违法,仍需承担责任。  实习生 刘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