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者与旅行社老板联手抢约门票800张,双双获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07 19:35:00
何某从事软件开发,王某经营旅行社,他们俩偶然结识居然生了一出偏门生意,开发并利用抢票软件约抢景区门票800多张牟利。近日,经南京玄武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9年,王某在外省经营一家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包括帮购买、预约景点门票。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结识了何某,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得知何某是一名软件开发者,王某动了歪心思,主动请求何某帮忙开发能抢景区门票的软件,表示愿意支付技术费用,何某一口答应。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查
此后,二人形成了长期稳定的“订制合作关系”:何某不参与售票的利益分成,只收取软件开发费用和软件升级维护费用。2023年12月,何某应王某要求,开发出用于某博物院微信小程序端的抢票软件,2024年4月,又开发出PC端抢票软件。只要在软件中提前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便可以实现快速批量抢票。王某在线上平台注册了两家店铺,上架了“某博一日游门票预约、讲解可选”字样的商品。根据淡旺季和该段时间内软件出票率高低,王某将门票定价为15元至150元不等,原本免费预约的门票便成了他私人敛财的工具。
2024年7月,某博物院票务系统升级后开始打击同一IP频繁抢票的异常行为,这让王某的抢票软件瞬间失灵。为了躲避系统监测,他联系何某将软件进行升级,加入代理IP模块,通过不停变换IP地址的方式,绕过网站的访问限制继续抢票。同年8月,某博物院发现预约系统异常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快速堵住漏洞。很快,公安机关将王某、何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抓获犯罪嫌疑人
2025年1月,案件被移送玄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先筛选出王某电脑中带有“某博物院”“南京”字眼的游客身份信息,与某博物院全量日志进行比对去重,然后将比对出的记录与王某名下两个店铺内某博物院链接交易成功的记录进行比对。最终查明,王某利用抢票软件,成功抢入该博物院门票800余张,非法获利5.9万余元;何某在程序研发和升级过程中个人获利1.1万余元。被抓获后,王某、何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缴了违法所得。
案件办理过程中,玄武区检察院及时向该博物院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指出其在运营管理、预约规则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议抓紧升级安全防范系统。收到风险提示函后,该博物院及时整改,快速消堵了漏洞。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刘松茂 赖秋霞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