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租来的车借给朋友,谁料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扣押27天!警示:借车有风险,人情别乱送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5-26 21:18:00
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朋友借车这种情况,借与不借都成了难题。将车借给朋友,担心爱车被刮蹭或是使用途中出啥意外;不借,又怕影响友情,让人觉得自己太小气。实际上,随意出借机动车给他人要承担很多法律风险,来看看下面这起案例吧!
据法治时报日前报道,2023年5月20日,张某向孙某提出要借用孙某租用的商务车出行。孙某就将商务车借给了张某。第二天,张某驾驶商务车时遇到交警检查,发现张某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公安交管部门查获张某无证驾驶后,便将该商务车扣押。商务车被扣押后,孙某多次找张某商议商务车被扣押问题,并表示该商务车是自己以每日500元租金租回来的,多扣押一天,他就要多支付500元,让张某想办法解决。
2023年5月31日,张某为了给孙某一个交代,向给孙某出具了欠条。欠条上约定,因张某无证驾驶导致商务车被扣押10天,自愿赔偿给孙某8000元。之后,孙某前往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取车,结果被告知案件并未完全处理,无法取走涉案商务车。直到2023年6月16日,孙某才将有关取车手续办妥,取回涉案商务车。在商务车被扣押期间,孙某一共向租车公司支付了27天的租金,共计13500元。孙某将案涉商务车归还后,便找到张某交涉赔偿事宜,但张某却视而不见。即使是孙某见到了张某,张某也是想办法推诿。孙某催要半年无果,无奈之下,于2024年1月将张某起诉至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庭审中,孙某主张张某应该按欠条约定的数额每日800元的标准赔偿21600元。三亚城郊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的起因是张某因无证驾驶孙某提供的商务车存在过错,侵害了孙某的权益造成的损害,张某应该对孙某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因为张某向孙某出具了欠条,张某承认了商务车被扣押的损失8000元由他承担,所以,根据张某向孙某出具的欠条,张某应该按该欠条的约定赔偿孙某自2023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30日车辆被扣押10天的损失8000元。同时,因为后续的扣押造成的损失双方无书面协议,后续期间以实际支出为准,区分“约定赔偿”与“实际损失”,避免张某超额赔付。按照孙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6日车辆被扣押17天,按孙某每天支付租金500元计算,张某应赔偿孙某车辆被扣押17天的损失8500元。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孙某损失16500元(8000元+8500元),对孙某主张超过16500元部分不予支持。
本是朋友,结果因为借车闹上了法庭,令人嘘唏。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本案中车主借车的遭遇算“不幸中的万幸”。借车给无证人员等于自找麻烦,轻则赔钱扣车,重则坐牢。车主可能面临行政风险、民事风险、刑事风险、保险公司拒赔或追偿风险。
李小亮律师介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2款规定,车主将车借给无证人员,会被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有过错的车主需对借车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交强险赔付受害人后,保险公司有权向车主和借车人追偿;根据《保险法》第17条规定,商业险合同通常将无证驾驶列为免责条款,如果保险公司尽到了充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后,事故损失需车主自掏腰包。
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构成交通肇事罪,车主可能因“明知无证仍借车”被认定为共犯。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车主明知无驾驶证借车人醉酒、飙车仍借车,可能构成共犯。
因此,李小亮律师建议,车辆“非必要不外借”,尤其是不能借给未成年人、酒驾者或吸毒人员。如果必须出借车辆,车主必须严格核查借车人的驾照,使用“交管12123”APP核验状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写明“合法驾驶,否则自担全责”等约定,留存借车时间、车况等证据,避免以后出现状态时“扯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