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掀开施工围挡致人受伤,施工方担全责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9-07 17:44:00
夏季台风多发,频繁的强风暴雨不仅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更让城市中林立的施工围挡暗藏风险。在宜兴,一面被大风吹开的施工围挡就化身“利刃”,造成无辜行人受伤,最终,当地法院依法判决施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5年7月,市民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宜兴市某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经过一施工区域时,工地围挡突然被大风整体吹开,横向挡在非机动车道内,秋某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因各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秋某只得将工地的施工公司、围挡出租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
庭审中,施工公司辩称,秋某在通行时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应当自行承担一半责任;同时主张围挡安装存在隐患,出租方也应分担责任。
法院经实地勘察及审理查明,案涉路段系市政改造工程,由某施工公司承建,施工公司租赁的现场围挡由出租方完成安装交付,但日常使用、现场管护、隐患排查及大风天气加固工作,均由施工公司自行负责。
事发当日,围挡活动门插销未有效扣紧固定,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同时,施工方未针对大风天气增设警示标识、未落实专项防护措施,最终导致围挡被大风吹开,引发伤人事故。
法院经审理认为,秋某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无超速、观察不当等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围挡出租方已按约完成围挡安装并交付,对事故发生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施工公司作为案涉围挡所在工地的施工人,是案涉围挡的使用人、管理人,其未尽管理责任导致围挡突然弹开,致秋某受伤,对本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近日,宜兴法院依法判决某施工公司赔偿秋某全部损失合计3.7万余元。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施工围挡属于工地安全防护构筑物,施工使用方是围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租赁、使用围挡期间,不得将管护责任转嫁他人,需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重点排查围挡松动、插销脱落、门窗未固定等隐患。遇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必须提前加固围挡、关闭活动出入口,并在路段周边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严防围挡倒伏、弹开伤及过往行人、车辆。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大风天气出行,尽量远离施工围挡、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易坠、易晃动设施,减速慢行、谨慎通行。
通讯员 吴颖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