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体验未戴全套护具受伤,十级伤残,马场赔了20万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11 20:06:00
如今,骑马、滑雪、潜水等高风险体验项目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在带来新奇刺激的同时,也潜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宜兴法院审结了一起骑马摔伤引发的赔偿纠纷,最终马场赔钱,而骑马者也承担部分责任。
2024年6月23日,40余岁的赵某在宜兴当地的一马场体验骑马项目,骑行过程中仅佩戴了头盔,没有其他护具。突然,马匹因不明原因受惊,赵某从马匹上掉落,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后经鉴定,赵某构成十级伤残。赵某认为其按照马场安排的骑马活动进行骑行,马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其受伤,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未果,赵某遂将马场经营者某旅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6万余元。
公司负责人辩称,工作人员在骑行前已经进行安全宣讲并提供安全防护器具,赵某作为成年人应当考虑骑马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未受过正常培训下,发生突发事件并不能将所有过错归结于公司,赵某也应当自行承担一部分过错。事发时,工作人员一直牵着马的缰绳,在马发生刺激行为时已经及时将马控制,由于距离较远,无法第一时间扶住赵某。况且其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将马控制住,否则后果更加无法控制。
法院经审理认为,骑马运动是一项危险活动,马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包括提供安全护具,也包括马场的现场管理。某旅游公司作为马场的经营者,对骑马运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具有足够的预见,并提供充分的防范措施。
该案中,在赵某仅佩戴头盔而无其他身体护具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仍安排赵某在场地内进行骑行。即使存在该公司所称已进行安全宣讲及提供安全防护器具的情况,工作人员也可以在赵某不佩戴护具的情况下,拒绝安排赵某参与骑马活动,因此,某旅游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另一方面,赵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明知骑马运动的风险性,其在未佩戴全套护具的情况下,自愿参加该项活动,没有做好预防风险和安全防护,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依法判决某旅游公司赔偿赵某损失合计20余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