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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苏州试点!

来源: 苏州发布

2025-09-12 15:08:00

9月11日,国务院对外发布

《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

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同意自即日起两年内开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等

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

其中

苏南重点城市试点范围

包括江苏省南京市、

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

镇江市全域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11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部分地区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要点速览:

● 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 试点探索各类新型要素配置方式是本次改革的一个亮点。希望通过试点能够进一步打破新型要素进入行业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准入壁垒,推动更多新型要素加速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 赋予试点地区更大的土地资源管理自主权,支持这些地区依据人口存量和变化趋势来匹配新增建设用地。

● 聚焦先进制造业、消费新热点、民生新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加大试点地区岗位挖潜扩容力度。

● 深入推进技术市场改革,支持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技术市场体系。

开展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国务院批准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10个地区,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江苏苏南重点城市、浙江杭甬温、安徽合肥都市圈、福建福厦泉、河南郑州市、湖南长株潭、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四川成都市。

这10个地区是发展基础较好、经济增长支撑作用强的城市群、都市圈或者中心城市,改革基础条件较好,也具有较强代表性。各地区试点方案总体结构基本一致,但具体改革措施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试点方案自批复起实施2年时间,预计2027年完成试点任务。

此次改革试点是深入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试点地区范围广、要素领域覆盖全、试点举措任务实、全国示范意义强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