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6年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政策问答
来源: 南京房产微政务
2026-03-20 17:13:00
1.今年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内容是什么?
答: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挂牌出售自有住房的居民,可按贷款金额享受1%的贴息补助。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并于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及抵押登记。出售自有住房应在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简单来说,就是您本人挂牌卖旧、按揭买新,就可以享受贷款金额1%的贴息补助。
2.今年和去年活动比有什么优化升级?
答:(1)多重优惠叠加。2026年活动可叠加各区人才房票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收旧换新,提供多样化购房优惠补助,支持中介帮卖旧房,畅通一二手房转化。(2)选购范围扩大。2026年活动采取市场化模式,不设房源库,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均纳入参与范围,满足居民各类换新需求。(3)置换更加从容。只需在2026年活动期间挂牌出售,并在领取补助前完成旧房售出,新旧房办证后即可申领补助。
3.贴息补助领取有金额或时间限制吗?
答:本次政府贴息补助资金总额1亿元,先申领先得,补助领取截止时间为2029年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申领完毕,活动随之终止。
4.本次“以旧换新”的活动,需要“先卖旧后买新”还是“先买新后卖旧”?
答:本次“以旧换新”活动,对先后顺序不作要求,旧房挂牌、买新卖旧均在活动对应期限内完成即可。
5.这次“以旧换新”时间节点有什么要求?
答: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前,旧房须完成挂牌且所购新房须完成合同网签;2027年3月31日前,所购新房须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及抵押登记。2029年12月31日前,新旧住房须均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6. 这次“以旧换新”对房屋性质有什么要求?
答:本次“以旧换新”活动,居民出售和购买的商品住房用途必须为住宅(含65年产权酒店式公寓)。
7.贴息补助能多次申领吗?
答:本次活动一套旧房仅限对应一套新房,同套房屋不得重复申领补助。申领贴息补助的居民,须同时是旧房和新房的权利人(之一)。
8.活动开始前新房已经网签的,可以撤销再参加吗?
答:不能。活动开始前购买新房且合同已经完成网签的,在活动期间撤销网签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在本次购房贴息补助范围。
9.申领贴息补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您需携带(1)新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新房网签合同;(2)本人身份证件;(3)出售自有住房的存量房买卖合同;(4)住房贷款合同;(5)收款银行卡账号信息。其中,购买主城六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购买江北新区(含浦口区)和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至房源所在区房产部门办理。
补助申领截止时间为2029年12月31日。
10.有具体的咨询联系方式吗?
答:您可关注“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各区具体的申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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