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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人 在骆马湖垂钓,这8种行为违规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27 15:30:00

扬子晚报网5月27日讯(记者  高峰)骆马湖是宿迁的城中湖,喜欢到湖边休闲垂钓的市民比较多。5月26日,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8种禁止性垂钓行为,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将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在骆马湖水域管理垂钓行为


垂钓是深受大家喜爱的休闲娱乐方式之一,相关部门始终支持合规、文明、生态的娱乐性垂钓,新修订的《渔业法》也充分考虑群众需求,专门把垂钓纳入法治轨道,既明确边界,也保障大家的休闲空间。

新法明确界定,个人以娱乐为目的、零星垂钓获取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需要办理捕捞许可证。但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法律明确划定了禁止性垂钓行为,触碰红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8种禁止性垂钓行为分别是:一是严禁在骆马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钓获物达到50公斤以上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禁使用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作为饵料垂钓;三是严禁使用可视化设备、遥控船等辅助垂钓;四是严禁多杆、多钩垂钓;五是严禁利用船、艇、筏、浮具等水上工具辅助垂钓;六是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及添加剂;七是严禁钓获物交易、买卖牟利;八是严禁使用其他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较大破坏的钓具、钓法。

“我们真诚呼吁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文明垂钓,不滥钓、不买卖、不破坏,在享受休闲时光的同时,共同守护好骆马湖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生态。”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