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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汽车置换更新,江苏省商务厅发布通告

来源: 人民网江苏、江苏商务

2025-09-09 18:45:00

近日,江苏省商务厅发布《关于2024-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衔接期相关事宜的通告》,明确将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7月24日转让旧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开具新车发票或进行车辆登记的消费者,纳入2024-2025年政策衔接期补贴范围。具体如下:

关于2024-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衔接期相关事宜的通告

经商省有关部门同意,现对2024-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衔接期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将2024年3月7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7月24日转让旧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开具新车发票或进行车辆登记的消费者,纳入2024-2025年政策衔接期补贴范围。

二、2024-2025年政策衔接期申请提交补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4时,之后不再受理有关申请和材料补正。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消费者,通过“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中汽车置换更新栏目最下方的“2024-2025跨年度补贴申请”入口,于截止时间前抓紧提交和补正申请材料。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