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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为妈妈买金饰,家长要求退货遭拒,为啥?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25 22:34:00

近日,北京市消协发布一则案例:孩子是未成年人,在辖区某金店购买产品,消费者发现后找商家退货,商家不给退。调解人员调查后发现:购买时孩子父亲在场,还在小票上签字确认。消费者要求退货的依据不充分。

 图源 北京市消协网站

一名消费者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孩子在辖区某金店购买产品,消费者发现后找商家退货,商家表示没有质量问题不可以退,只同意换货,消费者不认可,认为商家是在引诱未成年人消费。而且从金店购买的该产品不是纯金的,是18K金的,消费者佩戴非纯金饰品会过敏,要求商家尽快退货退款。

调解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消费者表示:“女儿今年16岁,前几天和她爸爸一起到某金店给挑选了一套黄金首饰作为生日礼物,昨天才拿出来给我看。花了3300多元,是18K金的,不是按克数售卖的一口价产品。我感觉有点贵,认为店里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行为。收到礼物既感动又担忧,考虑到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希望能退货。”

涉事金店负责人表示:“首先,店里并没有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父女俩是八天前来店里选购的,女儿全程自主挑选款式,店员并未刻意引导,当时孩子的父亲也在现场,并最终在小票上签字确认。其次,黄金饰品属于贵重商品,店员已按公司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向购买者详细说明贵重商品‘只换不退’等注意事项。如果顾客确实不喜欢款式,我们也做出让步,同意为其更换同等材质的一口价首饰。但因为是购买后第八天才提出,按照规定需要支付折旧费才能换货。”

消费者的女儿表示:“妈妈过生日,我和爸爸一起去店里挑选的,用我的支付宝付的款,钱是我自己攒的零花钱。后来让爸爸在购物小票上签了字。当时只是想买个金首饰让妈妈开心,没有考虑太多。”

经调解,因消费者的退货理由及所提供证据不够充分,调解人员对其退货诉求不予支持。同时,调解人员也对消费者进行了耐心的普法宣传,帮助其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据悉,这样的诉求是否能够获得支持要看条件。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法独立购买黄金,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可以在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下购买。由于购买时孩子父亲在场,还在小票上签字确认了,因此,可以认为是经过法定监护人同意购买的,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成立有效的。在此案中,金饰品属于较为贵重的商品,经营者起到了告知的义务,购买的金饰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的依据不充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