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如坐绿皮火车出差”上热搜——“花钱快速解除限高”均为诈骗陷阱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24 07:07:00
扬子晚报网10月23日讯(记者 薄云峰 实习生 潘伊笑)这两天,“负债1亿的王自如坐绿皮火车出差”上了热搜。许多市民说,“限高”措施对于失信人员来说,是提醒、督促他们及时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假如当事人真有紧急外出的重要事情,比如到外地城市看病、探望亲戚朋友、考试、甚至出庭,因为“限高”买不到高铁票或飞机票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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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自如的微博吐槽。
记者在网上输入“如何解除限高?”六个关键字,网上呼啦啦一下子“蹦”出许多类似关联的文字,比如“法人更换如何解除限高令”“被执行人如何解除限高令”“特殊情况如何解除限高令”等一系列问题。
在搜索引擎上,记者输入“解除限高令”字样,就立马有多家冠以“XX法律工作室”的弹窗和记者对话,内容包括“您好,这里是专属客服一对一咨询,有什么问题请讲。”“您这边是想咨询因为限高问题,不能购买高铁票或者是飞机票的问题吗?”“导致您限高案件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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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承诺。
记者浏览查询发现,这样的生意还真有。“工作室”往往要客户身份证、欠款事由、金额等信息,并明确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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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承诺。
有的“律师”表示,“专业解决被限制人群的出行问题,恢复被限高人群购买高铁票、乘坐飞机的资格。
服务优势:“3天内快速解决,不成功不收费”。这样“打包票”的服务确实让人心生疑惑。
当记者打字回复慢了,对方还主动发文字给记者,“你下线了吗”“加我微信”“提供一对一方案”。
网名“天道酬勤”的“律师”线上给记者留言,“处理方式1:协商分期或者一次性履行债务,跟原告或者法院协商分期支付,达成执行和解,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谈好了,撤销限高。
处理方式2,没有还款能力不履行债务,我们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向法院进行申述报备,我们会先联系受理你这个案件的法院,根据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向法院提起单方面申请,帮你书写专业的法律文书,在不改变案件性质的前提下解除你的限行问题,处理周期是7-15个工作日,百分百处理好。
“具体的,等你把身份证号码发过来,我先查你们案子情况,查出来我会拍照发给你们核对,根据你们的案子数量情况,到时候我会出一个解决方案跟费用报价。合适再委托。”
由于上述三句话是迅速连续传到记者手机上,记者感觉这些台词和话术是提前准备好的。
在网络上,这些所谓“律师工作室”号称的“花钱快速解除限高”等信息,究竟是真是假?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提醒,网络上大肆宣传的 “花钱快速解除限高”等信息,一般均为诈骗陷阱。此类行为不仅可能会导致限高人员财产受损,如果涉案金额较大,还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刑事处罚。法院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限高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
限高人员如果确有紧急需求,可依法申请临时解除限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17条规定,“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上述人员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并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虚假证据或者违反承诺从事消费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恢复对其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同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从重处理,并对其再次申请不予批准。”
那么,怎样才能彻底解除限高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法律人士提醒,最终解除限高的根本方案仅有两种:一是全额履行还款等法律义务,二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任何试图绕开法律程序的 “捷径”,都是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