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江苏5个城市入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9-12 10:47:00
9月11日,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此次入选的江苏 5 个苏南重点城市将迎来一波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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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改革试点将在10个地区展开,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基础好,2024年经济总量合计超过全国的四分之一,在此进行改革试点,影响力大,牵引性强。
据《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范围包括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全域,试点方案包括7 项共24 条措施。
畅通人力资源要素自由有序流动。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现试点地区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深化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权益和便利范围。经事业单位批准,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属于“高精尖缺”科技产业集群领域且延长期满后所创办企业仍未实现盈利的,可再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推动试点地区内高校人才柔性流动。建立试点地区一体化人才保障服务标准,实施区域人才资格互认。推进跨区域合作办学。深化南京市、常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建设“平台+论坛+基地”式职业教育名师发展区域共同体。
推动试点地区政府各部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制定数据共享交换地方标准,完善数据开放共享评价指标。探索数据要素确权、赋权以及市场化定价方式,促进数据服务贸易。加强区域大数据产业合作,培育一批数据经纪商、数据服务商,加快试点地区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无锡市构建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数字产业体系,建设车联网先导区。依托南京市、苏州市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的智慧城市大脑,建成协同服务的城市大脑集群。支持南京市、苏州市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打造跨行业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APP应用。
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推动创新成果无障碍转化,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新技术对接供需双方,提供创新性金融产品。引导和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产业联盟、市场化产业投资机构等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拓宽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市场化退出的渠道。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优化新型产业用地审批服务,鼓励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通过产业更新、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加强闲置土地监管处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