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底,日本友人岩松要辅先生向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捐赠了自己收藏的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原件,为南京保卫战的研究填补了一个历史档案方面的空白。不久,这件珍贵的文物,便被展陈在该纪念馆的陈列大厅中,成为中国军人在南京保卫战中顽强战斗的有力佐证。
卫参作第44号命令
命令的发现经过及其内容
该件史料系日本佐贺县立小城市高等学校退休校长、小城市乡土史研究会会长岩松要辅先生于2007年在日本佐贺县唐津市的一家旧书店购得。同时购得的,还有一批包括教导总队作战计划、战斗口令、信号表、兵力部署、防御工事说明、参谋业务训练班学员名册、下关中华圣公会马吉会长关于联系通行证函等。
2017年3月,在日中协会理事长白西绅一郎、日本旅日华侨中日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林伯耀先生的协调下,岩松要辅先生决定将上述珍贵史料共16件、53页,捐赠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纪念馆将这份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陈列在展厅的显要位置。
该件作战命令为红色衔框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司令部公文用笺,在红色横置长方形框内,为红色油印命令内容,框外左下方有醒目“司令长官唐生智”官印,右上方加盖有“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关防”章。其主要内容为:
卫参作第44号命令 十二月十一日廿四时于卫戍司令长官司令部
一、敌情如贵官所知。
二、第八十三军应固守自光华门东城角(含)起,经光华门至武定门南端(含)城垣之线,左与一0三师、右与八十八师密切连系。
三、第七十二军孙军长指挥第八十八师及八十七师(欠一部),应固守武定门(不含)经通光营房、雨花台至赛虹桥(不含)(相庄西约三百米五万分一地图无此名)之阵地及该区城垣守备,左与八十三军、右与七十四军密切连系。
四、第七十四军应固守赛虹桥(含)经沈家圩、江东门至北河镇之阵地,以一部占领上新河,左与八十八师密切连系,并须接替八十八师所遗水西门(含)起至西南城角之城垣守备。
五、除上记者外,余皆照以前规定办理。
六、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违者按连坐法治罪。
……
线上属左
右令
教导总队队长桂永清
司令长官唐生智
南京保卫战中的中方作战命令,竟被发现于日本民间,其最大可能,乃为由日军官兵从中国战俘手中搜去,未按规程上交军方保管,私自携回国内,并于一定时段,抛向市场,流入日本社会。
从与“第44号作战令”同时发现、被捐赠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司令部所发各类命令、文书、信号表、口令表等,此类文件发放对象,应为守军中各军、军团、总队与直辖师级单位,其中有部分文件,如“卫参作第44号命令”“卫参字第305号令”等件,已注明为发给教导总队者;一类为教导总队本部文件,如总队兵力部署、防卫意见、学员名册、公务报告及官佐士兵随带服装表等。总之,此16件、53页文件,无论属于前述哪一类,均可视为或实际为教导总队部队所收藏者。可见,致使这些文件流出之战俘单位,最大可能为教导总队。即教导总队收藏、保管文件之官兵,在被俘后,使之为日军所收缴。
唐生智对待蒋介石撤退令的临变举措
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是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唐生智在南京保卫战期间,下达的数十道作战命令中的一件。但它不是一份普通的作战命令,透过它的时间与内容,可以窥见人们不易觉察的唐生智的心态与举措。
查该第44号作战令,成文于12月11日夜24时,亦即12月12日凌晨0时。而在此之前,唐生智已先后三次接到蒋介石的撤退令。
蒋的第一次撤退令,是12月11日中午12时的电话命令。唐在回忆文章中称:
我接到顾祝同打来的电话,他转来蒋介石关于撤退的命令,要我渡江向津浦路撤退,军队相机突围。接到电话时是中午十二时,顾祝同对我说:“委员长已下令要南京守军撤退,你赶快到浦口来,我现在要胡宗南在浦口等你。”我说:“前线如此紧急,被突破的地方很多,如何撤退?”顾说:“你今晚务必撤退过江。”我说:“有许多事情应该与各部队长交待清楚,才能撤退。不然,以后责任,由谁来负?”他说:“你留个参谋长交待一下就行了,今晚赶快过江吧!”我说:“那不行,至迟也要到明晚才能撤退。我不能只顾一人的死活,不顾军队。”他说:“敌人已到六合,情况非常紧急。”我仍说:“今晚要我过江是不行的。”
该电话命令的内容比较明确,称“委员长已下令要南京守军撤退”,并要求唐“赶快到浦口来”“今晚务必撤退过江”。
蒋的第二次撤退令,应在12月11日下午,其命令文序为“真侍参”,内容是“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可相机撤退,以图整理,而期反攻”。
蒋的第三次撤退令,发自12月11日晚7—9时间,其命令文序为“真戌侍参”,内容同第二次撤退令。
上述第二、第三次两撤退令,从文字来看,没有顾祝同电话中所述明确。退与不退,若退又选择在何时,均较含糊。主要是多了一个前置条件“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如何判断目前的情势已至“不能久持”?又如何选择撤退之时机,即对“相机”二字如何掌握?只能说,蒋这两道命令的下达,给了唐可以撤退、可以不再坚守的指示与允诺,但也看不出要求立即撤退的意思。因此,面对这两道电文“撤退令”,唐生智实际仍须在退与守之间苦苦思索与挣扎。一是,蒋之命令中对撤退时机的选择含意不清,给唐之执行留下了较大的犹疑空间与变数;二是,即使立即撤退,守军各部在各阵地均与进攻日军呈犬牙交错、攻守交织之态势,也不便顺利实施撤退。为此,唐生智在对待蒋介石关于撤守南京这个问题上,实行了一面继续坚守、一面布置撤退的临变举措。
关于继续坚守。蒋介石的第三次“真戌侍参”撤退令,既标明其发文时间在戌时,即晚7时至9时间,估计唐生智在11日夜12时之前一定已经收到。但新发现的于12月12日零时发出的“卫参作第44号命令”,却丝毫未涉及撤退问题,相反,命令“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违者按连坐法治罪”。该电令着重调整了光华门—武定门—通光营房—雨花台—赛虹桥—沈家圩—江东门—上新河,这一依托城垣的西南部防线。该防线,涉及到的守军部队,自东而西为第83军、第87师、第88师、第74军。电令中所称,“余皆照以前规定办理”,即其余的作战部署仍照以前已下达之命令执行。这说明,第44号令是一份继续坚守、坚持战斗的命令。
作为对这一命令的执行与响应,守军各部亦多有相应措施。如:第160师,“十二日七时,奉令构筑玄武门至水西门之南正面阵地,准备巷战。”宪兵部队至12月12日正午,仍在依令作坚守抗击之准备,其“战斗详报”载:12月12日“十二时,奉命在南京之部队须有与南京共存亡之决心,并增筑准备巷战之工事,全部闻命,气为之一壮”。并于下午4时,依第44号令将水西门—西南角城墙段交由第74军防守之部署,“十六时,奉命将水西门之阵地交于友军五十一师”。
由此可见,该“卫参作第44号命令”的下达,其目的有二:其一,是鉴于蒋之“撤退令”留有伸缩空间,对于是否已到弃守时机,仍需观察,故再作短时间坚持抵抗,以观后效。其二,是全军之全线撤退,需要有战场形势与全盘部署的准备时间。即使高层已在准备退却,前线部队亦仍需有一个退却前的坚守模样。
关于布置撤退。尽管蒋介石在两道撤退令中,都给唐生智保留了一定的审时度势、自主决定的空间,但根据时至11日下午的战况,唐已确认,南京是守不下去了。于是,他在12日凌晨0时拟定了“卫参作第44号命令”,严令“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违者按连坐法治罪”后,即于3时召集副司令长官罗卓英、刘兴,参谋长周斓,以及参谋处长廖肯、作战科长谭道平,到百子亭住处,商讨撤退问题。唐告诉他们:“现在城已击破,无法守卫了,委员长已有命令,叫我们撤退,你们赶快去准备撤退命令罢!”
透过“卫参作第44号命令”,唐生智对待蒋介石撤退令的临变举措,从军事学上来看,乃属正常,并无过错。此乃有经验的高级指挥官在战役结束前夕,常会采用的有秩序、有步骤撤出战斗的措施。即高层已在准备撤退,基层仍在坚守。要顺利撤退,不能不先行坚守。在此时此刻,“退”需要“守”来配合,“守”是为了保证“退”的实施。
这份新发现的作战命令,对于完整、客观地评价南京保卫战的最高指挥官唐生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唐生智的一生,特别是在指挥南京保卫战中的表现,史学界历来存在较大的争议。就指挥南京保卫战而言,指责者认为,唐不战而逃,“抢先逃命”,在组织撤退时,“惊慌失措、放弃指挥、不负责任,甚至丧失军事道德,先期而逃”。也有人著文称,唐“竟在战斗正殷的当儿,不知去向”,“早就退到了安全地带”。对照上文,关于唐生智在接获蒋介石撤退令后,仍在考虑守军撤退皖南的同时,颁发了第44号作战命令,强调“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可见其在守与弃的关键时刻,并未惊慌失措,只顾自己逃命。通过对第44号作战命令的透视,似应将以往在撤退问题上,加在唐生智身上的不实之词,予以推倒。事实证明,他是按一般作战、转进规则,来安排部队撤离南京的。在这个问题上,唐至少做到了两点:一是恰当部署撤守,在撤退前再给日军以有力打击,同时创造撤退的有利时机;二是自身仍坚守在指挥岗位,并未丟弃部队于不顾,自己先行逃离战场。一纸完整的指挥作战命令全文,还原了唐生智此时此刻心态与举止的真相。至于他指挥撤退是否成功,发生了怎样的失误,那是另一概念的问题,不在此处讨论。
命令的重要价值
南京保卫战中,国民政府专门在已有的各战区之外,组建了与战区级别相当的南京卫戍军,先后调集了13个建制师又15个建制团,约15万人,在10天左右的时间里,历经外围与复郭阵地30余次大小战斗。令史学界奇怪的是,直至2017年前,人们不知道南京卫戍军为指挥作战曾经颁发过多少份作战命令。笔者估计,由于南京保卫战的惨烈和匆忙撤退,大部分作战文件均已毁弃。如教导总队总部参谋处第一课作战参谋刘庸诚在回忆文章中写道:12月12日,“参谋处长万成渠吩咐我将机要文件和地图,必须烧了才能走……我烧完作战文件和军用地图后,地下室内,只剩邱清泉和他的两名卫士”。当时在卫戍司令长官部任联络参谋的程朗奎说,12日下午5时唐生智向各部队下达撤退令后,“参谋处办公室已空无一人。壁上地图、桌上文件也没有收捡烧毁,就撤走了”。而时任卫戍司令长官部参谋处第一科科长的谭道平,则与另一名同事李仲辛于12日夜晚在参谋处办公室“把遗留的文件焚化了,然后急急地离开铁道部”。
正因为如此,档案部门在整理公布有关南京保卫战档案资料时,很难找到完整的作战命令文本。按“卫参作”序列排列的作战命令,至少颁发了44份。有鉴于此,新发现的第44号作战命令原件被完整发现,使我们对卫戍长官司令部所发作战命令的数量、指挥模式及撤退前的部署,都有了清晰的了解。
档案资料比之其他各种类型资料,内容更加准确。对比一些对南京保卫战的口述回忆资料,常有时间、地点的讹误,至于内容的不完全准确就更为常见。因第44号命令的时间与内容,均与南京保卫战的结束及南京城的失陷十分接近,而这一阶段的战事,正是一些论著中议论的焦点。以有关亲历者的回忆,与作为军事档案的作战命令两相对照,可以明显看出,回忆资料在时间与战局评估的准确性方面所存在的局限。
如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将新发现的“卫参作字第44号命令”,作为南京保卫战的一件珍贵实物加以陈列,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档案资料在见证一段历史事实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孙宅巍
(本文首发于《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21年第3期,原题《新发现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的重要价值》,作者孙宅巍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记忆与国际和平研究院研究员。经授权转载,转载时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