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1号”正式上线
2021-12-02 07:49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 12月1日,首个面向江苏全省、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正式开放参保。

  “江苏医惠保1号”由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指导、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监督,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个人自愿投保,由11家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价格为158元/年,面向我省所有参保人员,不限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均可以购买。

  “江苏医惠保1号”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投保。可通过“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各设区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搜索“江苏医惠保1号”,以及11家共保体保险公司APP或线下销售渠道投保。

  参保人员可为本人及同为省内参保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办理投保缴费。参保职工可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为本人或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产品。

  与普通商业医疗保险不同的是,新上线的“江苏医惠保1号”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四重保障:一是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二是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切实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三是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四是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此外,“江苏医惠保1号”不限制既往病史参保,既往病史人员在上述前三项保障部分赔付比例仅下降10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江苏医疗保障部门将立足医保惠民、利民、便民,把支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与“江苏医惠保1号”实现一站式结算,真正让群众享受到该产品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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