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吊船“转场”外海作业 盐城多部门联手重拳整治
2021-06-20 22:39

执法人员登船检查

今年以来,长江沿线航道和广东、福建、山东等地加大了检查力度,禁止浮吊船在航道和沿海海面上进行过驳作业,一些内河浮吊船船主为牟取非法利益,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顾,“转场”来到盐城的沿海海域继续从事过驳作业,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6月18日,盐城市公安局海防支队联合盐城海事局、射阳县交通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新洋港东侧海域进行联合执法,重点检查各类在海上进行过驳作业的浮吊船。

上午8点半钟,来自海防、海事和交通的20多名执法人员分乘两艘执法船艇从新洋港闸东侧码头出发,对停泊在近海和航道内的浮吊过驳船舶进行检查。盐城海事局射阳海事处的郑天民处长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长江航线内已经全面禁止浮吊过驳船作业和停泊,邻近的广东、福建和山东等地沿海也加大了检查力度,禁止这类船舶在沿海海域进行过驳作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这些根本就不符合外海航行、作业的浮吊过驳船舶纷纷“转场”来到盐城沿海的海域,继续从事非法的海上过驳作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难以想象。

执法人员检查相关手续

在新洋港航道出海处,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艘停泊在那里的浮吊船,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询问,这是一艘原在内河作业的浮吊船,船上的船员根本就没有在海上进行过驳作业的经验,也无法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甚至连驾驶员都没有取得驾驶机动船舶的资格,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在随后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又先后查获了四艘同类型的违规船舶。

违法作业的浮吊船

盐城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民警邵鑫星警官告诉记者,今天查获的这五艘浮吊过驳船舶,涉及到海事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将交由海事部门进行查处,对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这一违法行为,将由海防部门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进行顶格处理。

通讯员 陈冬平 陈宇庭 程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施广权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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