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第二套住房,“小鬼当家”好处多   2007-10-09 08:43:26
十一:“拾金”合理索费也算“不昧”   2007-10-08 15:11:06
七:露天停车位租金归业主   2007-10-04 07:41:30
六:动产物权,交付即生效   2007-10-08 15:18:31
五:“纯商业性开发”不得强拆    2007-10-08 15:19:28
四:买不买“小产权房”要掂量   2007-10-08 15:20:54
三:土地使用权将自动续期   2007-10-08 15:22:04
二:业主不答应,车位不得外租外卖    2007-09-29 03:00:04
您现在的位置:扬子晚报网>>专题>>教你用好物权法
专家简介 |
  刘克希,江苏省著名的民法专家,最权威的物权法专家。现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特聘教授,南大、南师大、东大法学院兼职教授。其所著民法通则原理与实务、中国民法教程、遗失空白转帐支票的法律责任三部著作,分别荣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刘克希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的有关调研、论证、研讨工作,提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按件收费、住房用地满70年自动续期等重要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写入物权法。
  10月1日起,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历时14年、前后8次审议的法律,集中了当代中国人在民法立法上的最高智慧,高举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物权和个人合法私有财产的大旗,是民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跟每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本网“教你用好物权法”专栏特别约请我省最权威的物权法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克希教授,帮你解读、用好物权法。
  参与方法:有疑问或者遇到困惑的读者可发邮件至sz@yangtse.com,我们会将这些问题进行汇总并请权威专家有针对性地回答。

互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