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加强对区域消费中心建设 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
2020-09-22 19:31:48

今天(22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相关情况。针对《意见》中提到要着力建设辐射带动性强、资源整合有优势的区域消费中心,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的梯队建设,对此,国家发展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也作出了以下介绍。

国家发展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在会上指出,我们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应该说不同的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也有各自的优势。他表示,新型消费也必然会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区域格局。他提到,消费中心可以理解为以中心城市为依托、辐射周边、综合承载能力强的消费高地或者说是集聚区,一般应该具有服务体系健全、配套设施完善、内外循环畅通、供给业态丰富、引领集聚突出等特征。

从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出发,消费中心大致上也可以分为国际和全国性消费中心,区域性消费中心以及地方特色消费中心。

从全国来看,国际和全国性消费中心,主要还是依托一些特大、超大城市,着眼于消费政策制度的全方位引领,以及供给体系的高水平构建,将建成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综合性消费高地,也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市场的重要载体和桥梁;区域性消费中心,主要是部分省会和综合实力比较强的地级市,消费服务体系比较健全,有些标准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强,是区域性的消费高地或者说是集聚区;地方特色消费中心,应该说更加的面广量大,包括一些中小城市和一些县(市),通过打造人气活跃、亮点突出的若干消费集聚区,在地域和部分行业领域、发挥特色优势和较强影响力。这三个层级的消费中心衔接互动、梯次发展、优势互补,构成覆盖全国大市场的消费地区格局。

国家发展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强调,下一步,也将加强对区域消费中心建设的统筹布局,进一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引导各地区更好发挥比较优势,有效促进供给体系、需求结构、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提质升级,全方位支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总台央视记者 都昕竹 孔禄渊 戈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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