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玉,拥有“甲骨四堂”之首的桂冠,又是著名的敦煌学家、考古学家、金石学家、校勘学家,在中国近代学术史上是无法绕开的一座高峰。学界公认王国维和罗振玉的学问并称罗王二家之学,但这样重要的学术巨人却没有王国维有名,近日,著名王国维研究专家陈鸿祥写成的《国学与王朝:罗振玉大传》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洋洋70余万言细笔勾勒一代国学大师不平凡的人生。该书写作历时10年,在人物传记创作中是极为罕见的。该书的出版终结了一代学术巨擘罗振玉长期没有重磅传记的历史。
使命!研究王国维,必然研究罗振玉
陈鸿祥是著名的王国维研究专家,王国维和罗振玉的学问又并称罗王二家之学,如今学界公认,王国维和罗振玉是一体的,很难分开,他们亦师亦友,又是儿女亲家。学问研究上两人交叉,人生履历上也有很多相似处。陈鸿祥告诉记者研究王国维,必然研究罗振玉。换句话说,但凡研究其中任何一个人,想要真正入门,都不可能将另一个抛下。30年来,陈鸿祥写王国维的同时也积攒了很多罗振玉的资料,这些资料构成了现在罗振玉传的史料基础。“2007年我的《王国维传》出版,那时我已经70岁了,我不敢松懈,觉得趁有生之年尚能握笔之时,接写罗振玉传是我的学术使命。写完这本书,我八十多了,如今的身体状况和当时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竭尽所能了。”
陈鸿祥
在陈鸿祥看来,罗振玉一生就可以用罗振玉传的书名来概括——国学与王朝。“人们都说王国维,实际上没有罗振玉就没有王国维,有些方面罗振玉的学问比王国维还要大。王国维考订甲骨文,证实了《史记》中的商朝帝王世系,轰动学界。但是不要忘了罗振玉是真正的甲骨通读第一人,他的《殷商贞卜文字考》是第一部问世且赢得世界声誉的甲骨文研究论著,因此从他开始,甲骨文研究才正儿八经步入正轨。他是著名的敦煌学家,1900年藏经洞文书被发现,陆续有外国人从王道士那里骗取文书,罗振玉从伯希和那里得知敦煌尚有8000卷文书,他建议学部致电陕甘总督毛庆蕃代为学部收购。有感于文书外流,他还同伯希和商量,在国内影印出版。他不光采取行动保护,还自己搞研究。”陈鸿祥说罗振玉这个人一生钻研的学问挺多,比如农学、金石学、校勘学等,都有很高的成就。“他是大学问家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珍贵!一批新见史料公布
正如很多杰出的研究著作所展现的那样,《国学与王朝:罗振玉大传》也披露了一些新史料。如本书第六章提到一份多达338人的名单,作者称之为“农会题名录”,实为罗振玉早年间在上海所办农学会之会员名册。农学会章程规定,“凡允入会之友,以刊名入报为凭”,“每年终必将各处会友入名,汇印一单,分寄各友”,这份资料的发现证实了“刊名入报”的存在。1898年中国发生戊戌政变,大批学会被禁,报馆被封,“海上志士一时雨散”。罗振玉之孙罗继祖说这时的罗振玉也受到影响,他人在淮安,寓所风声鹤唳,罗振玉之母还责怪他,命令家人都下乡躲避。然而问题是,罗振玉没有也不可能参与变法之事,怎么会弄得如惊弓之鸟一般?我们看到新发现的“农会题名录”才恍然大悟,原来“戊戌六君子”中有两位(谭嗣同、康广仁)名列题名录;“康党二把手”梁启超还是农学会最热心、最有力的倡导者之一,是最早的一批题名者;另外,慈禧太后下令刘坤一秘密看管和查办的黄遵宪、文廷式的大名也在这份名录中。若清廷依据农学会名单,真要给罗振玉罗织罪名,他恐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在此情形下,罗家不慌乱反倒显得反常了。几年后罗振玉编辑《农学丛书》,弃“农会题名录”而不用,他回避了自己和“康党”的可能牵连。通过这份资料,我们感知到了晚清的社会气息。这份名单上除了“康党”,还有朝廷大员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农学会参与者的身份变得更加复杂了,我们或可循着名单提供的信息,推进对戊戌变法乃至整个晚清历史的认知。
罗振玉
当然,书中公布的珍贵史料远不限于此。陈鸿翔毫无保留地予以公布,有益于整个学界。
纠错!不少过去的错误认知得以改正
这部罗振玉传不同于常见的人物传记,不人云亦云,而是严格遵守“一分材料一分话”的著述原则,从原始资料搜集考辨开始,纠正了不少过去的错误认知。
《殷虚书契考释》为甲骨文研究名作,是罗振玉1915年问世的作品,但是学界却有人认为这部书的真实作者是王国维。如傅斯年称:“此书题罗振玉撰,实王氏之作,罗以五百元酬之。”将著作权归为王国维。他在该书眉批中写道:“王为陈寅恪言之。”说他的这一说法来自陈寅恪。郭沫若和傅斯年的说法相近,说:“原来是罗振玉花了三百元,买了王国维的著作。”然而陈梦家在亲见罗振玉手稿后,力辩傅、郭等人观点之非。陈鸿翔写罗振玉传,不可避免涉及这一重大问题。
陈鸿祥
在陈鸿祥的笔下,书籍的诞生还原到了当时罗、王二人的处境,因清朝的灭亡,他们都在日本避乱。其间,王国维曾为罗振玉编撰书目,罗振玉则向其支付酬劳,他在京都五年的生活费有一部分来自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后序》写完后的这一年,罗振玉给王国维的“过大年”红包多达五百元,其构成是:月薪二百元,前后二序的稿费一百元,抄写费二百元。这里的抄写费就是指王国维抄写《殷虚书契考释》的酬劳。这样一来,傅斯年所说的“五百元酬之”得以还原真相,郭沫若所说的三百元实际就是除去月薪的费用之和。
书中类似的细致研究举不胜举,对于澄清学术界长期以来的争议大有裨益,学术价值极高。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黄彦文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