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玩舅舅一个人溜去摸鱼捞虾,8岁娃竟被丢在高速公路匝道口
2020-07-16 19:44:00

7月15日傍晚,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队值班室接热心市民报警称,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上宁杭高速的匝道口护栏边上,还有一名小孩孤零零地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位上,边上也没有看到大人,相当危险。

8岁娃被丢在高速公路匝道口

接警后,高速六大队交警立即出警在该区域寻找,几分钟后,在麒麟匝道口内护栏边,发现了一名小孩背对着来车方向,坐在电动自行车后面。由于正值晚高峰,该路段只有两股行车道,车流量大且速度快,又是弯道处,司机驾车过来不容易看到。情况紧急,交警立即上去把小孩抱到护栏外面安全地带,并拉响警车警笛在来车方向进行警戒,之后联系清障车清拖电动自行车。

交警询问小男孩后得知,他今年8岁,是跟舅舅一起出来玩的,舅舅到边上的池塘里逮鱼捉虾去了。由于护栏外的水塘比较宽阔,水塘水生植物有一人多高且茂密,肉眼根本就看不到小孩舅舅在什么位置,喊也没反应。无奈下,交警用手机通过小孩报的号码,联系上了小孩父亲。说明情况后,电话那头的小孩父亲十分吃惊,气愤地说马上打电话给孩子舅舅,同时请求交警先带小孩去公安检查站,让家人到检查站去接。

半小时后,小孩的父亲驾车带着小孩舅舅一起来到了检查站,见到交警连忙道谢。交警询问小孩舅舅张某,为何做出这样荒唐不负责任的事?张某低着头说骑车带着外甥出来玩,骑到东麒路的时候,发现这个水塘,感觉肯定有鱼有虾,因为自己喜欢逮鱼摸虾,就停了下来,想找一个好下笼网的地方。推着车带着外甥不知不觉走进高速匝道口,当看到水塘边一处可以下笼网的地方,他就停了下来,跟外甥说在这等他,自己带着东西翻过护栏就去了。

交警对张某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幸亏没有发生危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张某以行人进入高速处以20元罚款。 

通讯员 吴川宁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校对:成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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