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家门,就地化解借贷纠纷
2024-05-08 20:32:24

扬子晚报网5月8日讯(通讯员 陈怡  记者 万凌云) 多年前,何某夫妻在扬州广陵开了间小店,杨某在“雪地靴之乡”镇江丹徒高桥镇做鞋子生意。何某在外跑生意时与杨某相识,两人处成朋友后,虽不在一地,但时常联系。

5月8日,丹徒法院介绍,2019年7月,杨某表示需要资金周转,向何某寻求帮助。当时何某车祸后在家休养,杨某分两次到何某家中借得4万元现金,出具了借条。同时,口头约定每月利息200元,但未约定还款日期。

直到2023年年底,杨某仅仅给付了几次利息,未归还本金。何某和妻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丹徒法院,要求杨某给付借款及利息。

考虑到被告杨某已近80高龄,原告从扬州赶到镇江也需时间,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选择到被告杨某家中搭建起简易法庭。

现场

“接地气”的巡回法庭上,庭审活动依照程序正常开展。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顺利结束,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

庭后调解中,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重申了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并从“多年交情”“双方经济条件”“以和为贵”等角度进行疏导和劝解。

最终,何某妻子表示体谅杨某生活困难,不计较利息,已支付利息也算作本金,只要求杨某给付剩余部分;杨某也表示会积极筹款分两期支付欠款。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该纠纷就地顺利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一直以来,丹徒法院坚持在更便民、更利民、更惠民上使力气,花工夫,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践行司法便民措施。期间,通过走出去、就地调、现场审的巡回办案模式,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校对 陶善工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