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转弯让直行”,这是一条交通规则,也是很多人坚守的开车之道,在确保安全之时,也保证了自己的权益。不过,近日,在南京江宁泽丰路上,就发生了一起典型的“转弯未让直行”的交通事故,违反规则一方的司机最终被判担全责。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据介绍,当天上午7点多,周某驾驶机动车沿着江宁秣陵交警中队辖区泽丰路行驶,当行至蓝霞路路口左转弯时,周某所驾车辆跟沿蓝霞路直行的一辆机动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了周某车辆及王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了解,事发时,王某驾驶机动车沿着蓝霞路路口直行,突然右边出现一辆蓝色轿车,想要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被直直撞上。
事故发生后,蓝色轿车周某表示,王某未观察车辆,也负有一定责任。而王某则称是周某全责。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秣陵交警中队民警现场调取了周某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查看,确认周某转弯未让直行,是引发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为此,交警认定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刮撞车辆肇事,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周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那么,车辆转弯时应注意什么?江宁秣陵交警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转弯“三让”有口诀,可以简单概括为:右方来车优先行,转弯车辆让直行,相对行驶右让左。
具体含义如下:
在路口转弯的时候,要优先让右方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不得妨碍直行车辆,所以优先让直行车辆通过;
两车相对行驶时,右转弯的车辆要优先让左转的车辆通行。
三让原则仅适用于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警指挥,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路口。进入路口时要现环顾四周,确定符合情景再遵循三让原则。
交警提示:驾驶车辆经过路口时务必减速慢行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及行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