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琦民) 前不久晚间7时45分许,沪蓉高速南京绕城公路万家楼路段发生一起事故,一辆货车追尾一辆小车,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进行了详细的剖析。
高速二大队事故交警告诉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货车驾驶员提供了行车记录仪,录像画面显示,该路段共有四股行车道,视频货车行驶在自中央分隔栏向右数第三股行车道内。开始时,视频车左侧车道有一辆白色小车(红色标注框)驶过,这辆车正是随后发生事故的另一方。视频第13秒,白车亮起了刹车灯并且向右侧变道,到第17秒的时候,变道完成,白色小车与视频货车已经在同一股行车道。但此时,白色小车依然亮着刹车灯,第20秒,白色小车打开了双闪,通过慢放能看出此时小车已经处于停止状态。到了23秒,视频货车与白色小车发生碰撞。货车在最后关头向左侧打了一把方向避让,事故也导致白色小车左后方受损较严重,所幸当时车上都只有驾驶员,且都系了安全带,所以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过询问白色小车驾驶员得知,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亮起了报警警示灯,驾驶员由于是新手,发现后就第一时间选择了减速停车、打双闪、并打算摆放警示标志牌。而货车驾驶员也承认,开车时精神不集中,导致到了白车到跟前才发现。事故交警分析认为,白色小车驾驶员存在过错是在车辆还能正常驾驶的情况下,未第一时间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检查,货车驾驶员存在过错为驾驶时不够专心,观察不够仔细、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最终,交警做出了货车驾驶员主责、白色小车驾驶员次责的责任判定,两位驾驶员也均表示认可。交警就此提醒:车辆发生故障后,应立即打开车辆双闪警示灯,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到应急车道或者最右侧车道内,最好驶离高速或驶入服务区进行检查。
校对 李海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