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8日讯(通讯员 马春芳 记者 梅建明)喝酒莫碰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酒驾、醉驾的危害大家有目共睹,但依旧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在挑战这个法律底线。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收到市民李某向市政热线拨打的投诉电话,称自己驾车出了事故,车辆被秣陵交警扣留,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但交警刁难他,车辆至今未返还。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据介绍,秣陵交警在接到该投诉后,立即安排民警专门对接李某。李某在电话中称,当时事故只是造成车损,但无人员受伤,自己拿车拿不到。不过,民警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发现在已处理的事故中并无李某所称的这起案件。为此,民警又联系李某,此时的李某仍隐瞒自己醉酒驾驶事实,只是强调无人受伤,自己需要尽快拿回车辆。
不过,经过民警的反复询问,李某这才吞吞吐吐地说出了真相。原来,李某当时驾车发生了撞车的交通事故,被赶到现场处置的民警查出了醉驾,且还涉及无证驾驶。经查,事发当天,李某在驾驶证已被暂扣的情况下,在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江宁区秣陵街道金龙街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某健康管理中心门前的道路上时,既感觉困顿,又因酒精刺激的作用,直接在驾驶位上睡着了。因车未熄火,睡着后的李某无意识地踩上了油门,结果将赵某停在路边的金杯面包车撞了,被推着前移的金杯面包车又撞到了前方一辆SUV车。赵某发现车辆相撞后,酒醒了一大半,赶紧报警处理,结果被民警发现了醉酒驾驶一事,同时查出驾驶证早已被暂扣。
经对李某呼气酒精含量测试,其结果显示为156mg/100ml。因李某实施醉酒后驾车、驾驶证被暂扣等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检验血液/尿样。因该案件正在处理中,待案件处理结束后,警方将会依规放车。随后,秣陵交警中队民警将这一调查结果告知李某后,李某这才表示认同。
警方提醒,醉酒驾驶严重危害交通安全,驾驶车辆必须遵规守法,任何无视法律和他人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