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于挽回损失,她不顾对方是犯罪分子,选择当对方的帮凶
来源:紫牛新闻
2022-12-21 12:46:17

扬子晚报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 刘钦洋 蒲阳 记者 陈咏)电信诈骗分子手法不断升级,不少受害者在被骗之后未能及时察觉,甚至可能一念之差沦为帮凶。21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通报一起案件,该院干警在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挂职交流期间办理了一起电信网络犯罪案,被告人黄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八千元。

检方通报,2021年4月,杨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收到加微信免费领取保温杯短信,就添加了对方微信,下载了相关APP,并根据对方指令操作成功提现佣金。但在后续操作过程中,刷单投入的十余万元不翼而飞。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参与转账的黄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黄某主动投案自首。

今年8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讯问过程中,黄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帮助上线人员接收、转移违法所得的犯罪事实。当问及犯罪原因时,黄某一下子痛哭起来,不断地向承办检察官哭诉自己也是一名受害者。

原来,黄某自从有了二胎以后,一直在家照顾孩子,手头比较拮据。某天,黄某也收到了一条添加微信免费领取保温杯的短信,防范意识薄弱的她添加了对方微信,根据对方指令成功提现佣金。黄某从中看到了商机,想从中赚取一些佣金补贴家用,在对方要求其做大额任务时,毫不犹豫向对方提供的账号多次转账,最终被骗2万余元。

家人得知情况后,陪同黄某至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告知黄某遭遇网络诈骗,提醒她不要再继续转账。但黄某心有不甘,又联系对方想要拿回被骗走的生活费,对方保证再充值一定金额就能退回所有资金,黄某又向对方转账2万余元。在黄某不断催促对方退回资金时,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对方告知黄某退钱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带着她赚钱弥补损失,要求黄某帮忙接收和转出资金,并承诺支付转账金额5%的佣金。黄某犹豫了,对方又将佣金提至10%。黄某急于挽回损失,被高额回报冲昏头脑,完全忘记了对方就是曾经骗取其生活费的犯罪分子,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微信收款码提供给对方,并按对方要求将接收的资金转至指定账户。寥寥数笔转账,黄某就从中获取了2万余元佣金。

检方表示,黄某在知晓上线为电信诈骗分子后,为挽回损失,在上线邀约下,仍然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微信收款码帮助对方操作转账。高港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黄某起诉,建议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构成共犯。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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