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因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四)项规定,现给予你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11月8日晚,听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虹桥派出所民警宣读处罚决定,25岁的周某对自己恶意骚扰110报警服务台的行为后悔万分,甚至表示“现在酒醒了,恨不得甩自己两个嘴巴子!”
11月8日凌晨1时许,南通市110接警台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周某先是声称自己在ATM机取款百万,被他人堵截不敢出去,当接警员问其具体地址时,他却开始无故辱骂接警人员。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周某共计拨打121次110、7次119、5次120,并且叫嚣着“那你报警把我抓起来呀”,言语粗鲁,态度十分恶劣。接警员多次对其进行劝说,但他仍然恶言相向持续辱骂攻击接警员,长时间占用接警资源,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接警工作秩序。
11月8日凌晨2时许,虹桥派出所将这起恶意骚扰110报警服务台的周某带回所内。据其交代,他于11月7日晚与朋友聚会大量饮酒,酒后无处发泄便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在民警对其开展笔录期间,周某表示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依法接受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110报警电话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广大群众应合理、合法拨打110报警电话,把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报假警、恶意骚扰110、辱骂接警员等都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有关规定,依法打击。
通讯员 祝天舒 李良卓 视频 李韬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