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车推荐”频现:商家和探店博主互动背后 到底能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来源:天目新闻
2022-10-04 14:09:07

十一黄金周过半。

不少游客在外出旅游时,总会先从一些网络平台上搜罗网红餐厅,或者是有网友探店打卡后推荐的饭馆,期待以此丰富自己的旅程。但几天下来,不少网友都表示,自己去一些探店网红推荐的饭馆吃饭,结果大失所望。那么,到底是口味不合还是探店网红推荐“翻车”?商家和网红博主之间的流量互助,到底能给彼此,乃至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社交平台探店评论 图源:网络截图

视频探店领域迎来热潮

但“翻车推荐”频现

“鲜活帝王蟹,无限畅吃小青龙,这才是真正的海鲜盛宴”、“看似平平无奇的烧烤小摊,堪称夜宵的神”……特别是在如今的短视频平台上,充斥着各类探店主播的视频,视频中主播会逐一品尝并介绍店内特色菜品,左下方的店家信息详情也方便粉丝前去打卡。

郭女士和家人在这个长假赴福建游玩,同样,她也是顺着探店博主推荐的饭馆去吃饭,但结果却让她和家人失望。像郭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当然也并不只是在长假期间。在网络上,不少网友都吐槽过自己“被坑”的经历。

实际上,早在微信公众号兴起时,一大批微信公众号就开始编写探店文章,随着可视化短平快内容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人将美食博主的探店视频作为消费参考,这也导致近年来,大批美食博主涌入探店行业,其中既有个人也有机构,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导致探店博主“翻车”的现象频频发生。

曾在网上爆红的某美食博主曾坐拥近200万粉丝,但是最后他“翻车了”——在2021年年底,他打卡某知名品牌的炸酱面,在尝了一口炸酱的味道后,就极为嫌弃地将炸酱面丢弃在一旁,称酱太干,未做到油酱分离,并转身宣传其自己品牌的炸酱。

探店要求 图源:聊天记录截图

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寻常的探店视频,但未曾想没隔多久,该博主“二刷”炸酱面馆。这一次,他一改此前态度,随即宣传这碗炸酱面油酱分离就如同“妈妈的味道”,值得大家前往品尝。

视频一经发出,就遭受网友质疑。事后,该博主虽然站出来澄清并无虚假宣传,但广大网友并不买账,他也随之下架隐藏了其所有作品。

这样的事情绝非个例,同样是2021年年底,一名美食探店博主来到河北省唐山市一家麻辣烫店内用餐,在付钱时声称自己是美食博主前来探店,并提出自己可以帮店内宣传,希望商家能够免单,但被商家拒绝。随后该博主支付了49元餐费,可是这一餐费远远不够消费的实际金额。没过几天,该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这家麻辣烫店卫生条件不好、味道一般。此举也是引发网友热议,纷纷称其为“化缘”主播。

面对新消费浪潮,当网红种草成为商家和探店博主引流互助的重要一环时,这一行业依旧在吸引着无数创作者入局。毋庸置疑,一些网红店之所以火爆,与一些流量博主的探店炒作关系甚密。但细看评论区,仍能看到“性价比不高”,“食材、环境都很一般”等评价。

不过,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探店视频博主群体此前“野蛮生长”并导致问题后,如今,该垂直领域已经规范多了,很多博主开始转型——依旧是通过探店来引流,但通过别的产品来变现,尽可能与被探店的商家撇清直接关系,并且更不以推荐为主要动机,“防止因口味不合等主客观问题导致的‘翻车’对他们自身产生影响。”

博主探店明码标价

店家:“懂的都懂”

那探店博主和商家之间的互动到底是怎样的呢?小楼是一位拥有近万名粉丝的新晋抖音探店博主,虽然生活在三线城市,但他也尝到了探店带来的“甜头”。

“最开始拍摄探店视频纯粹是觉得门槛低,不需要太过精致的画面,一部手机和几个主流社交平台账号就可以搞定。”小楼在接受天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积累一定数量粉丝后,会有本地生活服务类的专业公司或者商家通过平台主动私信谈商务合作。

“现在餐饮商家和探店主播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资源置换,只需告诉商家用餐人数,商家会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或是赠送体验劵,我只需要发布一些美食照片、短视频在社交平台就可以,只要朝着赞美方向编写即可,自己有相对固定的文案。第二种则是有偿推广负责,俗称‘充值’探店,本地生活服务类公司会在微信群中发布探店要求、金额,有符合的博主在发送账号基本信息后,即可接单。与此同时,也会有商家主动联系要求博主前去探店。但是这种有偿推广就要按照商家要求进行发布。第三种就是平台团购,即平台会邀请商家入驻后推出团购套餐,而博主可以在探店视频中贴上团购套餐链接,用户购买使用套餐后,探店达人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

社交平台探店评论 图源:网络截图

小楼透露,自己所接触的美食探店类主播,基本都存在“充值”探店现象,“前期没有粉丝时,自己主动探店的会比较多,但后期还是需要变现,像我这样的粉丝数量一单价格在500元起步,而十万级或百万级粉丝量的博主一般都上千甚至上万,如果是群里或者平台他们还会进行抽佣。”

胡先生开了一家“网红”西式餐饮店,主要面向年轻人群体,平日里一到节假日,饭店客流不断。他也告诉记者,自己就遇到过类似博主主动要求付费探店的情况,结账时,他们会表明自己探店身份,希望我可以给他们打折或付费,“这些博主的粉丝量基本在一万左右,他们现在变得很谨慎,不会说如果不付款就发布视频黑我们这类话,但是干这行,懂的都懂。”

胡先生也表示,目前还是有不少同行会去找本地传媒公司合作,找探店类博主花钱推广,“毕竟现在的年轻人群都会参考一些平台探店类视频意见,所以为了流量还是会不定期找主播探店,但是也不会太频繁,频率太高显得假,一般找本地博主较多。”

有偿探店推荐也属于互联网广告

有欺骗和误导行为则涉嫌虚假宣传

针对此类情况,目前已有部分城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不正当探店行为有所行动。此前,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公布一例涉及“假探店”的违法行为。

据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所述,2021年4月,市局执法总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上海甲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户网络服务协议》涉嫌委托他人组织刷单。经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他人招募平台会员进行线下实地探店,并按要求发布指定评价。经统计,当事人对用户评价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共计20条。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就此接受了天目新闻记者采访。孟律师表示,通过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属于互联网广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孟律师还提到,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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