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吉林省文联主办的《小说月刊》发布一则通知,请投稿作者规范使用冒号和双引号。这则浅显易懂的通知迅速引发网络热议。一时间,个人化的艺术创作是否有严格遵守标点符号规范运用的必要性,成为网友的中心议题。而标点符号这个非常冷门的历史,也借着这次讨论进入人们的视野。
那么,冒号、双引号是怎么来的呢?
一
要知道,中国古代也使用标点符号,但并没有冒号和双引号这两种。它们为大家所熟知,也不过100来年。
冒号是从西方引进的符号。8世纪末,西方的宗教书籍常用升号表示较大的停顿,升号的形状是:底下一个圆点,圆点右上方加一挑或豆芽形曲线;到了14世纪中叶后,圆点上的那一挑也演变成了圆点,这就成了冒号。但这个冒号虽然和现在的冒号长得几乎一致,但表达的意思却截然不同。在那个时代,它是表示长时间停顿的意思,和句号的功用类似。
到了17世纪40年代,英语写法规定,“,”为停顿的基本单位,而“;”和“:”则表示停顿的时间是“,”的两倍和三倍。但后来文风渐变,短句增多,一句话很容易读完,基本上有“,”和“;”就够了,不需要那么多的停顿。而“:”则不再有切分长句段的功用。
19世纪末,冒号进入了中国,它有多种名称,1919年前后它还被称作“句断意连之号”、“双点”、“冒点”等等,胡适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中建议使用“冒”这个名称,这大概是因为“冒”字有“引起”“统括”的意思吧。
冒号的形式和名称在1919年《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中正式确立下来。它有总结上文、总起下文、表示提示语之后的停顿等作用,现在我们使用冒号,多是表示提示语之后的停顿,如用在“说、想、是、证明、宣布”等词语的后面。
双引号也是来自西方。它的前身是“>”,在古代做标示号用,加在书边空白的地方,用以引起读者对正文的注意。到中世纪后,它开始用来标示经典的引文。到16世纪,英国人使用单引号‘ 代替 > ,到18世纪,才出现双引号。
双引号进入我国是在1906年。卢赣章在《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中制定的标点符号有15种,其中就包括双引号。
二
既然我国古代就有了标点符号,为何不直接用,而引进西方的呢?
这是因为我国古代的标点符号相对来说还是太少,无法适应白话文。
我国古代早期并无“标点”说法,与汉语标点符号相关的术语有“离经”、“句读”、“圈点”。
离经:即在两句之间隔开两字来写,或者用竖线、短横线等标示句子的完结。
句读:“句”指全句意思已完,在句末最后一字旁点一个点表示这句话结束;“读”指一句话意思未完稍作停顿,在停顿处的字与字之间点一小点表示。
圈点:是句读符号,用“圈儿”来断句,拿“点儿”表示句中停顿。
东汉大经学家许慎在编写《说文解字》的时候就收入了几个标点符号。该书有词目“、”,“✓”。
从先秦到汉代标点符号使用的实践来看,不少典籍是用“、”号作为句中的暂时中止符号来使用的。而句子结束后,用什么符号呢?其中一种是用“✓”号,这相当于现代的句号。
到了宋代,随着雕版印刷业的发展,官府有了较正规的校书,也产生了由官家制定的标准标点符号体系。这一时期使用的句读符号是“、”,句号则由钩形变为圆圈或点。
标点一词最早也是见于《宋史》,“标点”旨在“义显意明”,但 “标点”一词从元代至清末使用的广度与频率远不如“句读 ”。
三
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西方的标点符号传入中国。
清末外交官张德彝是第一个将西方标点符号介绍到中国的人。他在1869年写的出使西方的游记中介绍了西方的9种标点符号。
第一个使用新式标点符号著书立说的则是严复。1904年,他在《英文汉话》一书中第一次使用了新式标点。
为了适应现代白话文的需要,不少知识分子积极投身于新式标点符号的研究之中,并自行创制出不少新的标点符号体系。1896年,广东学者王炳耀撰写《拼音字谱》,重新创制出10种新式标点符号:
“?”诘问之号;“,”一读之号;“:”句断意连之号;“—”接上续下之号;“〈 〉”释明之号;“!”慨叹之号;“○”一节之号;“i”惊异之号;“·”一句之号;“∨”一段之号。
江苏籍学者、近代新式标点符号改革者朱文熊于1906年出版了《江苏新字母》,也自创了一套新式标点符号(共7种):
“,”、“。”、“?”、“!”、“—”、“‘’”、“[{()}]”。
福建省籍学者卢赣章,也是新式标点符号改革家,他于1906年出版《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中,自定了一套新式标点符号(共15种):
“。”、“ㄙ ”、“?”、“8”、“·”、“··”、“()”、“∠”、“×”、“!”、““””、“‖”、“○”、“ § ”、“︱”。
他对 15 种新式标点符号中的每一种之用法和位置,都作出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
据统计,在1891至1910年间,由中国学人所制定并在全国使用的新式标点符号,共有二十多种形式。
直到1919年4月,北京大学马玉藻、周作人、朱希祖、刘复、钱玄同、胡适六位教授联名向当时的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提交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旋即为大会议决通过。11月29日,胡适又对《议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正,把所列符号总名为“新式标点符号”。1920年2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第53号训令《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批准了这一议案。这是我国第一套国家法定的新式标点符号。
这些符号包括现在我们所使用的逗号、句号、冒号、问号、分号、惊叹号、引号、破折号等等。
资料来源:
标点符号学习与应用 林穗芳 人民出版社 2000.1
我国新式标点符号诞生的几个问题 林 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0.2
中国历史上的标点符号规范化 萧世民 郑州大学学报 2004.11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