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疑似患者就医不愁钱
2020-01-29 18:42:19
扬子晚报网1月29日讯(记者 张可)1月29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在前期文件的基础上,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通知》突出“两个确保”: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患者(按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通知》包括:临时调整医保支付范围。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实施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确诊患者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保障药品耗材临床供应。允许公立医院线下采购未在省平台挂网疫情防控药品和耗材,允许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突破本机构上年采购总金额1%、2%的应急采购限制。
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提前下拨预付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确诊患者及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范围。
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结算服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报销确诊及疑似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及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