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顾问将自己积累了数万粉丝的微信号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家医疗美容店老板,孰料对方拖欠20万元尾款一直未支付,于是对方诉至法院……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因此,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微信账号买卖协议无效。法官同时表示,即便不涉及他人信息,未经告知将微信账号使用权转让他人的行为也因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而无效。
转让微信号被拖欠20万尾款,医美顾问告上法庭
程某从事医美顾问多年,积累了几万粉丝。后来,程某认识了经营医疗美容店的赵某,程某的客户资源让赵某十分心动,认为如果能将这些潜在的客户资源转化为有效客户,美容店业绩可以迅速增长。
于是,赵某找到了程某,双方达成协议,程某将手头积累了众多粉丝好友的9个微信账号转让给赵某,赵某利用这些微信账号进行商业运作。这些微信号每个均有二至三千个好友。程某与赵某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将程某的9个微信账号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某,当天付款30万元,半年后、一年后再各付款10万元。
协议签订当日,赵某如约支付了30万元,程某随即将自己的9个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这些微信号均绑定了赵某及其亲属的手机号码,并进行了实名认证。
然而,赵某却未再支付剩余的20万元。经交涉无果,程某诉至江阴法院,要求赵某支付余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提供个人信息,法院驳回诉请
“程某和赵某均从事医美行业,他们之间转让微信账号,实际上是为了转让其中的客户资源。”该案承办法官、江阴法院周庄法庭庭长陈教智介绍,程某作为一名医美顾问,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客户和医美机构达成交易后的佣金。在这种商业模式下,程某需要全程参与客户和医美机构的交易过程,微信记录中也涉及了大量的客户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住址、医疗记录等等。
正是这些海量客户信息的存在,成为赵某花高价购买微信账号的原因。
陈教智表示,程某之前取得自己客户的相关个人信息获得了客户的同意,而其之所以能获得这些信息,是以自己提供的商品、服务、咨询、商誉乃至人格作为信誉担保的。而通过购买方式获得这些信息的赵某则不同,赵某在没有明示的前提下就能以之前程某积累的商誉为基础推销产品或服务,不但让潜在的消费者产生错误的主体认同,其获取并利用这些个人信息这一点也没有以信息主体的知情和同意作为正当性基础。
《民法典》第1038条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因此法院审理该案认为,程某与赵某转让微信号的客户资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据此,江阴法院认定该案原被告之间微信账号买卖协议无效,判决驳回了原告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可以买卖不涉及他人信息的账号吗?也不行!
该案还衍生出一个问题:假设相关微信账号不涉及他人信息,那可以买卖这样的账号吗?
在实践中,确实有观点认为微信账号属于个人财产,尤其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微信号,搭载了一定的市场资源,只要双方出于自愿且不是用于违法目的,应当可以自由买卖。
但陈教智认为,微信号是实名认证的,一般绑定了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还通过微信头像、朋友圈、微信运动等形式,记载个人特征、社会关系、行踪规律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因此,微信好友对于实名认证的个人微信号具有身份认同和基本信赖。
“微信朋友圈的封闭性原本是为了保证信息发布的私密性,同时也包含了以身份认知为担保的真实性。故未经告知将自己使用的微信号转卖他人使用,买受人以原微信号使用人的身份发布朋友圈等信息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侵犯了微信好友的知情权,损害了微信好友的信赖利益”,江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晓燕表示,因此未经告知将微信号使用权转让他人的行为因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而无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微信账号个人使用规范》《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对相关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微信账号初始申请注册人仅获得使用权,使用权也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其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账号。
买卖微信账号被腾讯起诉,南京法院判赔109万元
买卖微信账号除了可能在交易双方之间引发纠纷,还有可能被腾讯公司起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这样的案例。
腾讯公司发现某网站设有“微信账号买卖”“微信辅助解封”等交易专区,里面包含了大量的微信账号买卖信息。腾讯公司认为该网站经营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微信平台正常运营,破坏平台健康生态,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南京中院认为,某网站经营公司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其相关服务破坏了“微信”产品的管理规则,对微信平台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增加管理成本。用户恶意注册、解封异常降低了用户对微信产品服务的评价,对腾讯公司商业信誉产生不利影响,并增加用户的使用风险,危害信息安全,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业内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互联网行业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获悉,南京中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109万元,在其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此外,微信具有便利性、隐蔽性、金融性、信息关联性等特点,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实施诈骗、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呈高发态势。陈教智表示,如果允许擅自买卖个人微信账号,将容易滋生更多的违法犯罪,并导致犯罪溯源更加困难,从而进一步破坏正常互联网生态秩序,严重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而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犯罪分子因非法买卖微信账号,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到刑事处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