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定新规,规范管理收视率宣传、演员片酬等问题
2022-08-09 14:43:42

8月8日上午十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两项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的文件,并公开征求文件修改意见。 

据悉,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基于2004年8月颁布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进行修改,顺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的趋势,相关节目经营管理规定也作出了一定的改变。

文件主要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许可规范等几个方面对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作出新的要求,引导行业组织及从业主体从自身出发,保持自律、提高节目质量,营造业态好风气。

文件第十九条提到,“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选择导演、编剧、演员、嘉宾、播音员、主持人、网络主播等主创人员,应当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选择演员、嘉宾等人员,还应当与其节目题材、角色形象相符合。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广电总局有关指导规定,合理确定节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创人员片酬额度,着力提高节目质量,形成主创人员片酬与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挂钩的片酬结构体系。”

文件第二十条表示,“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经纪活动的机构、个人等应当依法收集、处理、使用从事节目制作活动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采用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经纪活动的机构、个人向社会公共众、其他从业主体提供的节目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对节目的内容主题、制作成本、收视率点击率等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社会公众、其他从业主体,扰乱正行业秩序。”

演员片酬和虚假宣传一直是大众格外关注的话题。“天价片酬”过去在影视剧、综艺节目制作中屡见不鲜。明星群体多次被曝出“一部电影片酬过亿”,有些流量明星甚至可以做到“日薪208万”。因为“天价片酬”的存在,节目方往往会缩减节目制作方面的预算,“5毛钱特效”“辣眼睛妆造”未尝不是“天价片酬”引起的并发症。大量节目资金投入在演员片酬上,那么也就意味着节目从最开始就偏离了立足内容和质量的初心。

而通过点击率、收视率进行虚假宣传,则是近年来行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去年年底,就有称“一部剧收入1亿多9000万买收视率”的话题冲上热搜,受到网友热议。早在2020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曾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规定指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 (点击率) 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 (点击率)。出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然而,关于收视率造假的问题仍是屡禁不止。此次新规的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再次强调关于点击率、收视率的宣传问题,从业主体不得欺骗、误导社会公众,要遵循行业秩序,塑造良好风气。

实习生 张雨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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