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给“520”等红包奔现被甩后成借款?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2-05-21 19:27:16

女主播向一位粉丝多次转账“520”“1314”等金额,“奔现”时却因“真人与照片、视频不符”被甩,要求对方写下4万元借条……这是恋人间的经济纠纷,还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二审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爱情官司”,因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法院裁定驳回女主播的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奔现”后被提出分手,女主播要求打下借条

梅某通过某“游戏开黑+语音聊天”网络平台认识女主播夏某,并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梅某多次向夏某转账,共计3万余元。同时,梅某还给夏某刷礼物“打赏”,向其所驻平台充值共计10多万元。

夏某收到打赏后,也陆续向梅某转账,其中包括“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合计约4万元。

两人见面后,梅某觉得夏某本人与照片及视频中所见不符,提出了分手,夏某要求梅某对之前她的转账出具借条。梅某在微信中向夏某发送了如下信息:“梅某于2020年7月15号向夏某借款40000元整,于2020年10月1日前还清,如不归还梅某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因梅某未按约还款,夏某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自称案涉款项是打赏返点,未被一审法院采纳

对于夏某的说法,梅某辩称,案涉款项4万元是自己通过平台向夏某刷礼物打赏后的返点。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结算后,由梅某在微信上予以明确认可,并有聊天记录予以佐证,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成立民间借贷关系,故梅某应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一审法院判决,梅某向夏某还款4万元。

梅某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夏某的起诉。

同时,他认为夏某与他人合伙利用网络平台,使用虚假照片以婚恋名义向多人进行诈骗,故前往公安机关报警。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女主播起诉,移送公安机关

南京中院认为,梅某与夏某相识于某网络平台,梅某多次通过平台以充值方式向夏某打赏,对此夏某亦表述案涉款项系梅某向其打赏后的往来款。因梅某认为夏某利用网络平台提供虚假信息诈骗,向公安机关报警且已立案侦查,故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法官表示,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夏某不构成诈骗犯罪,夏某可另行起诉。因此,法院支持了梅某的上诉请求。

据介绍,目前该案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爱情需要理性,网络交友更加需要谨慎。”南京中院法官王瑞煊表示,一方面,网络平台主体应当合法经营,规范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另一方面,网民也要注意辨别,不要被“美色”冲昏头脑。而向他人打赏、转账,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当对方要求给付财物时更要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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