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24日讯(通讯员 国武 记者 陈勇)9 月 24 日下午,在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兴隆派出所,李先生高兴地从民警手中领回了自己被盗的现金。
记者了解到,9 月 4 日凌晨,南京兴隆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称自己放在车子后备厢里的 15 万元现金不见了。经了解,9 月 4 日凌晨两点多,李先生将车停放在乐山路路边,过了约半小时,他回到车旁,看到后备厢开着。他赶忙检查,发现里面的包以及包里 10 多万现金不见了,于是报了警。
建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并与李先生核对了财物损失情况。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等手段,迅速锁定了嫌疑人赵某及其行动轨迹,发现他已经回了老家信阳。9 月 6 日,兴隆派出所联合建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果断行动,火速赶往赵某老家,并在当天黄昏时将其抓获。
经审讯,赵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当晚赵某骑共享单车经过乐山路,偶然看到李先生停车后,后备厢突然打开。可能是李先生误碰了按键,赵某待李先生离开后,凑上前去,看了看后备厢,顺手 " 挑 " 了一个黑色皮包,之后骑车离开。到了无人处,赵某打开皮包,发现里面有不少现金,当即决定连夜逃跑回家。
为了躲避侦查,自作聪明的赵某选择骑共享单车回河南信阳老家。可全力骑行20多小时到达安徽六安后,赵某精疲力尽,于是他又购买了一辆全新电动自行车继续前行。就这样,他在途中边充电边骑,全程近500公里骑行后,赵某终于回到了信阳老家。他以为 " 秘密潜逃 " 回家,就能躲避抓捕,没想到刚到家没多久,就被紧随其后赶来的南京民警抓获。
目前,警方追回了 13 万元,并返还给了受害人,另外2万元被赵某用于购买电动车等其他花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