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最高可获2100万余元!山西前首富被上海法院通报,曾身陷多起商业纠纷
2021-09-16 17:08:23

9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一则悬赏通告引起热议,被执行人包括前山西首富李兆会。悬赏公告称,提供李兆会下落者可获得债权人美锦集团提供的10万元。如果成功提供真实有效的线索,帮助法院将全部涉案金额执行到位,可获得2100万余元奖赏。

公告显示,本院执行的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兆会追偿权纠纷一案,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16,228,262.63元和利息,李兆会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指出,本次悬赏期限是1年,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承诺一旦根据举报人线索找到李兆会,奖励金额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3年,李兆会从父亲李海仓手里接手海鑫钢铁集团,担任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年仅22岁,就成为当时中国年纪最小的百亿富豪。2010年,李兆会凭借100亿元的财富,排名胡润百富第85位,位于山西民营企业家之首。

根据天眼查显示,李兆会名下有5家公司,目前全部处于注销状态。2014年起,李兆会先后涉及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多起商业纠纷事件。

2016年9月,李兆会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限制其高消费。随后几年李兆会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列为失信人,限制其高消费和出入境。

未清偿四分之一连带责任,目前李兆会下落不明

李兆会和债权人美锦集团可追溯到2016年9月6日,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原告的身份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兆会告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书显示,海博鑫惠公司曾向某银行申请5.2亿元贷款,李兆会作为的四名保证人之一。其中,美锦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2亿元,被告李兆会、某股份公司与某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均为5.2亿元。

合同签订后,某银行外高桥支行依约放贷。因被告海博鑫惠公司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某银行外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博鑫惠公司向其归还借款本息,原告美锦公司、某股份公司、某公司及被告李兆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可李兆会并未如约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之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现无财产可供本案执行,且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美锦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40岁的李兆会却下落不明。

提供线索者可拨打021-62955020(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秦法官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孙庆云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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