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开始征求意见 “多退少补”如何计算?
2019-12-14 13:49:38

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就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实行 “多退少补”,纳税人应该如何计算?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个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此次个税改革,综合所得仅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这部分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的收入,不在年度汇算清缴的范围内。比如,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

同时,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算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

对仍有部分纳税人不清楚自己全年综合所得,或者难于计算的情况,税务机关会在2020年汇算前,通过个税APP或网页端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若对预填结果没有异议,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此外,纳税人还可向扣缴单位询问已发放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的情况;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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