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如何让公平“不掉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倡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中院了解到,自7月29日全市两级法院暂停线下诉讼活动以来,共利用“宁审通”线上开庭149次,让当事人在特殊时期足不出户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
除几类特殊情况外,均可适用在线庭审
“当事人可以使用手机登录‘宁审通’微信小程序,或使用电脑登录‘宁审通’系统参与在线庭审。”
据介绍,“宁审通”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是南京中院开发的一款网上庭审系统,由审判人员通过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向当事人发出在线审理要求的短信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进入系统进行身份核实,在承办法官主导下完成在线谈话、调解、质证、开庭等审判活动。
哪些案件适用在线庭审?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除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同意且有正当理由的;双方当事人均不具备参与在线审理的技术条件和能力的;需要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的;需要证人到庭现场作证,接受对方当事人现场对质的;存在其他不宜适用在线审理情形的案件,均可适用在线庭审。
家中参加“庭审”不可随意,情况严重可追究法律责任
人在家中,远程参加庭审如今成为现实。但南京中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在家参加庭审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在线审理与线下审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线开庭同样需确保庭审活动的庄重严肃性”。
根据规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活动中不得有鼓掌、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让无关人员进入视频、随意站立或走动、对审理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传播审理活动等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对违反庭审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在线审理;对拒不退出在线审理的,可强行关闭其语言、视频功能;严重扰乱庭审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领判决书不用去法院,一条短信即可收到
那么,在线审判需要去法院领判决书吗?
南京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律文书可以通过电子、邮寄等方式送达。
记者了解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首次将裁判文书纳入电子送达的范围。当事人同意后,办案人员可通过南京法院一站式平台中司法送达功能,向当事人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当事人收到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查阅、下载附有法院印章的裁判文书。
通讯员 宁法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